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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讨论]医疗保险公司的医疗服务供给?!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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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近日读到几篇涉及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文章中都出现了这样的观点,我自己对这样的想法不敢苟同,想来听听大家怎么看待这样的建议。</P>
<P>大体观点如下:医疗保险公司作为支付医疗费用的第三方,在控制道德风险方面,可以考虑自己提供医疗服务</P>
<P>1、实施医药分离,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将药品经营内部化<BR>2、限制医疗设备和器械检查的过度供给,大型医疗设备由医疗保险机构投资采购,交由医疗服务部门使用,医疗保险机构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派专人对医疗设备的检查实行“收费单列”<BR>3、医疗保险机构直接开设医院。在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雇佣医师,在这些医师无法治疗的情况下,由他们推荐到其他的医院治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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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公司 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 保险机构 医疗设备 讨论 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

深谋远虑,否则你将终身随波逐流!
沙发
quhugh 发表于 2006-5-29 16:2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从政府与市场的角度看,只要是市场行为,原则上政府都不应干预。但是从行业监管和医保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应该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由医保机构办医院,被保险人原则上只能先在医保机构办的医院中就诊,那么可能存在医保机构降低服务质量,蓄意隐瞒病情的问题。</P>
<P>相比之下,医保机构经营药品要好一些,只是这当中存在设点、资金实力等,这个其实和医保机构与药店、与医院谈判降低价格,没有太大差别。</P>
<P>对于药品,医保机构可能还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在指定药店买药,可是医疗器械,医保机构恐怕没有手段能够作到。医院可以以各种理由拒绝患者自带医疗器械。如果不能拒绝,院方也可能设置种种难题。</P>
<P>我认为,在讨论医疗问题时,是否应该讨论医生收入是否合理,门诊费标准等是否合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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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iyiqian 发表于 2006-5-29 22: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对医保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我认为不是妥当的建议,原因就是觉得这样的话就又失去了利益的制衡,相当于拆了东墙补西墙,解决了一个问题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P>
<P>讲到价格规范,我想到的问题,</P>
<P>其一是医药的合营,医药分离现在谈得很多了,医生的灰色收入很大部分就是药品回扣</P>
<P>其二是医生收入与医院收入能不能不挂钩。如果医生只收取诊疗费,医生收入只根据自身职称和工作量(看病人数等指标)来衡量,医院仪器等的使用费用同医生的收入没有相关关系,乱做医疗检查的情况是不是能够好转</P>
<P>其三,医院按病种收费是不是一种合理的改革方法,或者保险公司按病种设置保额,是不是能缓解一些道德风险的负面作用?济宁的例子多看到的是正面的评价,可以讨论一下按病种收费的负面影响,看看有没有推广的可能性。我是觉得,按病种收费设置的只能是上限,但是这个上限里面是不是还有很多水分,在医疗机构之间缺乏竞争的情况下,这种上限的设定实际上也是没有意义的。</P>
<P>先想这么多,</P>
深谋远虑,否则你将终身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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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quhugh 发表于 2006-5-30 09: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我认为解决医疗服务问题,首先应该市场化。没有市场,没有竞争,任何价格安排都没有意义。</P>
<P>在市场化的前提下,院方和医生如何分享收入属于他们自己的事。当然,我们可以证明按诊疗费等收费分成是最有效的。</P>
<P>按病种设置,感觉中,对于住院之类的大病医疗可能有用,可对于门诊之类的治疗,就不一定有效了。我认为,与其设置最高价,不如采取公示各医院价格方法。</P>
<P>简单讲,我认为政府或行业组织应该作这样一些事务:准入,执业规范,常见疾病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公示。另外,我不认为在医疗市场放开后,患者的实际负担会下降很多——更多的可能是原来用于买药的钱现在用来支付诊疗费。因此,政府还必须通过医保补助、通过对低收入阶层的医疗费补贴等形式提供医疗福利。也就是说,政府应当从原来对医院补贴,改为直接患者补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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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quhugh 发表于 2006-5-30 13:4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关于医疗服务行业,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想透:市场上有不少的医药商店,为什么没有实现竞争而将药价降下来?平价药店遭到恶意抢购,为什么不能将其变为资金-商品周转而提高收益?</P>
<P>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想可能有这样两个原因:其一,药品品名的多样,使得竞争不够充分;其二,由于某些原因,例如公费医疗政策,导致药品的价格弹性很低。不知这些能否解释第一个问题,也不知是否还有其他原因。</P>
<P>关于第二个问题,我想首先可能是信誉问题,真正的客户来了却没有货,会认为是赚眼球。不过,平价药店是否在开始时可以少降点价?例如原本可以打6折的,现在暂时只打8折,这样恶意抢购的就少了,不过,这样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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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tczh 发表于 2006-8-28 15: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种观点是正确。首先从理论上来说:医疗方服务要价高,医保方有两种办法,一是不合你玩啦,再一个就是我把你吃掉,自己搞。其次从效率上来说:让医疗方称为医保的代办机构,或者医保方成为医疗的经营机构,二者在效率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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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qian 发表于 2007-1-23 16: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政府主导,市场竞争缺一不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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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ichuang198 发表于 2007-3-2 22:4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非常感谢楼主分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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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hengji 发表于 2010-1-7 19:01: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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