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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产生的问题及对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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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脚步而产生的,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对我国的税收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源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我国的税收制度产生的问题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其中重要的内容就包括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将适用同样的企业所得税法,也就是“两税合并”。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在结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采取措施防止外资企业的税负增长而产生的不利影响。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过渡期内,在过渡期内外资企业仍可以享有根据当时税法规定的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因此,外资企业的即期财务成本不会受到大的影响,对外资的税后利益影响甚微,部分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反而有所下降,也就保持了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平稳。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之后产生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1、企业利润后移避税的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税率的下调,部分企业可能会将利润后移,以达到避税、少缴税的目的。我国现行反避税工作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我们将会面临新的问题:譬如出现跨国反避税的工作问题;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强度加大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需要我们研究探讨反避税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2、新《企业所得税法》按照属地管理和监管级次划分的原则,成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享有监管权,但成员企业的税款缴纳、财务管理都在上级部门,汇总纳税企业可以有意识地进行税收筹划。由于监管地税务机关对企业没有很强的控制手段,就会产生监管不力的问题;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纳税的唯一标准,会导致税收收入向总机构或者母公司比较集中的发达地区转移,使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所在地无法取得税收收入,加剧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财政的困难,也就造成税源问题;除此之外,还会产生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
    3、由于企业所得税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是一项管理难度较大的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又使我国国税机关在所得税管理中正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企业所得税的管理缺乏科学性,企业所得税信息化有待提高。目前,管理企业所得税在方式上存在一定不足,管理手段比较落后。
    二、我国税收制度产生问题的对策
    (一)做好反避税工作对策。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应根据我国的我基本国情,同时在借鉴国外先进反避税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反避税规则,进一步完善跨国反避税工作机制。
    首先,重点围绕关联申报与审核相应调整等多方面内容,明确要求企业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把握反避税工作重点,加强对关联申报的管理。其次,强化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因为新的法条的实施会加大税务部门的工作量,税务部门应要求企业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附送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并详细填报关联交易及关联企业情况。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反避税工作中的作用, 切实提高反避税人员业务素质。同时还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机制,由当地税务部门通过一定形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情况的监管,以促使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反避税义务。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激励机制, 注重专业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反避税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专业队伍。
    (二)完善汇总纳税企业征管的措施和建议。
    我们应该采取措施限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范围。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统一计算纳税,汇总纳税单位将会越来越多,地区之间争夺税源、管理力度不均衡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首先,我们可以简化总公司或母公司在合并纳税中担任的角色。现行总公司或母公司既是管理机构,又具有经营职能,往往以双重身份申报所得税,建议对其汇总进行申报及预缴税款,企业的各项税前扣除事项均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其次,我们可以规范和防范企业内部关联交易。制定详细的申报纳税调整办法,规范内部交易的税务处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防止利用集团内部账务处理和地区之间的税收优惠转移利润,造成税款流失;最后,可以要求进行定期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扩宽信息沟通的渠道。监管企业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传递为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传递,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宣传工作。
    首先,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应该使纳税人以及其他纳税主体认识到其不同之处以及重要性。也就是说通过开展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时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等;其次,要加强国、地税协作与征纳之间的互动,抓好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国、地税之间有很多的业务交叉与利益的分享,因此,在依法治税的共同道路上必须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实现齐抓共管。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更需要国、地税之间的协作。
    综上所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与市场经济环境,是中国经济制度日益走向成熟、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在实施过程存在的以及新产生的问题,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
    注释:
    王晓悦。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反避税立法。国家税务总局新所得税法视频讲义,2008年7月28日。



作者:薛利娜 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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