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eq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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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社会主义方向的深化改革=生产资料公有制+巴黎公社原则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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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1:36:37
关于市场经济的存在,本质上是由于生产力社会化程度不足导致的。如果只能在整个社会的各个局部共同劳动、组织生产,那么其所有制主体必然是分立的。但随着生产力社会化程度的提升,最终可以在整个国家整个世界组织生产、共同劳动,那时中国就成了“中国村”,世界成了“地球村”。那时,市场的各个所有制主体都被唯一的主体——代表劳动者全民的国家所代替,市场经济转变为计划经济。搞计划经济,要求所有制主体的唯一性,即劳动者全民的国家作为唯一主体。
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就是公有制形式从小范围内各自共同占有,逐步发展到国家代表全民唯一共同占有,也就是各个集体企业随着生产力社会化提升逐步合并的过程,合并的最终结果是形成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劳动者全民所有的国家所有制。全国只有这么一个唯一的“老板”,员工则是全体国民。
占有形式随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从小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制发展到整个国家范围内的单一公有制——全民所有的国家所有制。资本主义国家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帝国主义垄断阶段,本质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所导致的。
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所有制形式的发展——自由竞争到国家垄断,集体占有到全民占有的国家所有制。而在于所有制的属性的根本区别:劳动者=所有者=管理者,这三同一的关系。最终目的是使劳动者占有和支配自己创造的全部价值(包含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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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1:41:2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0-8-31 11:03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经济行为负起责任,不能够责任公摊。
因生产力的社会化,个体经济就不是主流了。在一定的共同劳动范围内,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管理也是共同管理,不再是个人管理。对于共同管理,鞍钢宪法就是解决方案。巴黎公社原则就是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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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1:50:42
公有制是一种所有制。其范围可以小到三两人,或者一个人搞个体经营也行,大到整个国家和社会也可以。但在多大范围内共同占有,直接取决于生产力社会化程度,取决于能在多大范围内共同劳动、组织生产。不能用一部分的钱作为资本,聘请另一部分人为前一部分人工作。即劳动者=所有者。所以,具有公有制属性的企业,一人或者三两人,到全国范围,都是可以的。你有本事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组织生产,把全社会作为一家超级工厂,下属企业变成各个车间、各个部门,那你完全可以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
只是我们的生产力还没发展到那个水平,还只能是在社会的各个局部组织生产,所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成为了公有制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的公有制的基本实现形式。集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完全合格的!只是国家要通过一些政策和法律确保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属于全民的庞大的国有资本,就应该为全民分别建立和巩固集体经济提供经济支持。通过银行信贷,与个人征信挂钩,通过专门的公有制经济法来组织劳动者创办和发展集体企业。
即在全国范围内,宣布公有制企业必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践行巴黎原则,否则即为私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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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2:00:04
公有制形式:依据生产力发展程度,依据共同劳动范围,分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小到几个人,大无上限)和劳动者国家所有制(全民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管理)。共同劳动范围=共同占有范围=共同管理范围。
公有制属性:劳动者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巴黎公社原则(鞍钢宪法+建立在管理者薪金同劳动者工资数量相当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所有者=管理者。

如果上述内容都搞不清楚,单纯以人少为私,人多为公的话,那他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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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2:12:52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告诉我们:我们既要同时占有自身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又要同时参与生产劳动和管理劳动,才能最终占有和支配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这实际上要求实现劳动者、占有者和管理者的三同一关系。即劳动者必须在成为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者的同时,又必须成为管理者。即:
质:劳动者=占有者(所有者)=管理者
量:共同劳动(组织生产)范围=共同占有范围=共同管理范围
其中,劳动者和管理者都必须同时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劳动。
[img] 图片1.png [/img]
由上面的逻辑图可知:
1、在静态的生产力环节,活劳动创造价值,死劳动转移价值。所以在占有环节,我们必须同时占有自身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以消灭占有者和非占有者的对立,使劳动力的承担者即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者。
2、在动态的生产劳动过程内部的分工环节,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管理劳动转移价值。所以在分工环节,我们必须同时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劳动,必须同时掌握劳动权和管理权。这实际上就要求实行“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
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内部分工中,管理者将自己的劳动作为非生产费用打入成本,属于生产劳动过程内部的非生产劳动方面。这就是说,由于管理者自身不创造价值,但他又在生产过程中付出了必不可少的管理劳动,所以他能够有偿分享劳动者创造的部分价值。从而,管理者的薪金数同劳动者的工资数量相当(二者比例为1:1),这就是“低薪制”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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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2:15:36
当我们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解决了占有者和非占有者之间的对立之后,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就上升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当管理者脱离生产劳动且劳动者又不能参与管理时,管理者就向官僚者转化。此时,官僚者就会利用手中掌握的管理权力去无偿侵占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剥削关系从此产生出来。无论是经济形式上的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还是政治形式上的对管理权力的垄断独占,都可以达到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目的。所以,官僚者上台,就是资产阶级上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二重性: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在根本利益上具有非对抗性的矛盾,劳动者和官僚者之间在根本利益上具有对抗性的矛盾。
——————————————————
同学们看看,我国的生产关系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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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2:16:21
要限制和反对管理者向官僚者转化,要确保劳动者始终居于支配地位,就必须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践行巴黎公社原则,就必须实行鞍钢宪法和建立在“低薪制”即“管理者薪金同劳动者工资数量相当”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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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2:17:47
上个世纪50年代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时期,劳动者、管理者、官僚者的矛盾已经产生,例如刘青山、张子善事件。但是,人们认识不到它是公有制内部的基本矛盾,而把关注点放在对私有制的改造中。随着三大改造完成,文革的开展,劳动者、管理者、官僚者的矛盾就上升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高度。此时人们对它的认识发生了质变,把它上升到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高度。从而实现了矛盾关系从隐藏形式到显露形式的转化过程。这就是黑格尔说的从同一到对立的内涵。矛盾关系的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对立性只有在差别环节才能消解。
具体说来,劳动者和管理者的社会分工变为自然分工的形式,不存在社会地位、物质待遇、生产劳动、民主参政等诸多方面的等级差异(属性区别),只有形式不同之后,才能够使官僚者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和条件,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才能够消解。即从对立转化为同一。这就是马克思的观点:低薪制和劳动的普遍化(干部参加生产劳动),这是防止阶级差别出现的两个重要因素。这就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巴黎公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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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0-8-31 12:19:44 来自手机
yequis 发表于 2020-8-31 11:41
因生产力的社会化,个体经济就不是主流了。在一定的共同劳动范围内,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管理也是 ...
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之间可以随时转换。你节省一下些,多剩下来转变成生产资料,并让大家来共同占有,这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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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uis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20-8-31 12:25:50
吃饭靠工资,发财靠利润。利润(本质是剩余价值)归谁占有,谁就发财。
资本的两种形式:金钱资本和权力资本,二者都是占有剩余价值的手段。劳动者只有把它们全部占有,才能获取企业利润。那全部占有的表现是什么?就是一定共同劳动范围内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巴黎公社原则。深化改革以此为目标,才能真正走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什么西方现代企业制度,只是形式。属性和内核必须要符合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1、劳动者=所有者=管理者
2、共同劳动范围=共同占有范围=共同管理范围
3、“管理者薪金=劳动者工资”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制度

不要想着一边去别的企业打工,遭受剥削;另一边在另一家企业去持有股份,剥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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