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支出法核算GDP实际上是通过核算一定时期的整个社会一定时期里面对总劳务支出总量价值的计算。公式相信你也知道就是GDP=C+I+P+(X-M).我感觉你的问题是一些概念的问题不够清晰,容易混淆一些。实际上你是在工资的计算方面出了纠结性问题,因为实际上G里面的工资和企业里面的工资是不一样的。因为我国实际上是政企分开的制度,G里面的工资由于是行政费用,是单独拿出来的,所以要计入,但是企业里面的职工工资不记录是因为,实际上,企业职工为企业创造了比自身价值大得多的价值,那些已经创造的价值部分成为工人的工资,这个就是剩余价值被剥削了~所以不记录的。
然后关于雇员工资和消费重复的话也可以暂时忽略,因为居民还是偏好储蓄和投资的,消费在居民的收入中只是占据相当小的一个比例,不信看看我们家里的收入,一般每个月的收入不可能全部拿去消费对吧(月光族得另算了)。所以,应该按大公式计算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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