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xp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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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让女人在哭泣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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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erz 发表于 2010-11-18 10:10:40
从西方法理上讲是这样的,但从社会伦理和价值观方面来看,这样的法律与和谐的目标方向偏离,不是为稳定服务的,而是为自私和不稳定服务的,与中国的传统价值观有悖。立法的角度更多的是取自西方,而不是自成体系,最后断章取义的法律对社会影响还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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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0 发表于 2010-11-18 10:13:17
本来就感情脆弱,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啊

重利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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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子 发表于 2010-11-18 10:14:57
这样做也是合理的。楼主不能取片面之词。更应该在别的法上面做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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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livion 发表于 2010-11-18 10:16:58
离婚率要更高了,因为离婚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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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fer 发表于 2010-11-18 10:19:17
土鼠 发表于 2010-11-18 09:15
这条司法解释让那些想用姿色来换取富裕生活的女人哭泣,对自己有事业的女人没有影响。
用姿色换取还算是一种交易,就怕没姿色的也有相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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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发表于 2010-11-18 10:19:59
完整的看,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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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39812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18 10:20:16
有利有弊,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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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06200966 发表于 2010-11-18 10:21:52
什么啊,这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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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湖人 发表于 2010-11-18 10:32:44
为什么只会是女人哭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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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an1980 发表于 2010-11-18 10:41:43
这样认定挺好的,让大家谁也断了为了房子而结婚的念头。
不过楼上有位同学说得对,法律应该保护弱势群体,在婚姻中,由于生养小孩和照顾家庭的缘故,女人的付出确实很大,而这往往是以牺牲自己事业为代价的,所以离婚时应该考虑合理的赡养费,以及对婚后财产的平等分割。不然女人太没安全感,那大家都去忙事业,为了自己的未来打拼,谁来为家庭付出,谁来照顾小孩,这样对整个社会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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