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新婚姻法不一定是让女人在哭泣……写这篇文章的人,哭泣的前提是:房子理所当然是男方买的!或者更邪恶一点推理:结婚,理所当然是男方买房,否则,不嫁给你娃!
如果房子不是男方买的,是女方买的,女人还哭泣什么呢?
一再在呼吁男女平等,但实质上很多地方是男女不平等的。我不反对提高女性地位,不反对男女平等,也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男女不平等,婚姻、家庭、就业、职场、仕途,很多时候的确存在性别歧视。但是我们也要看看,部分女性为男女不平等贡献了什么?在对女性不利的时候(比如存在女性歧视),就必须男女平等;在对女性有利的时候(比如存在男性歧视或者对男性要求更多),就不必男女平等。至少在《婚姻法新解释让女人哭泣》的作者看来,在房子问题,是不必男女平等的。
其实我也不反对男方买房结婚,因为似乎我们有这么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同的既定观念:娶和嫁意味这不同的责任。但是,如果考虑权责对应,那就麻烦了……
我不反对男人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我似乎有点大男子主义,我认为男人天生就是应该更努力,更多付出的),但是我很反感把男人的责任定义为为婚姻买套房子,更反感没房子就不嫁的女人。就像我常说的,我不介意我老婆不上班做全职太太我养着,但我介意我老婆不愿上班只愿做全职太太我养着。
其实我身边也有很多女性朋友,自己也过得不错,自己婚前买房子,买车子,然后和一个没买房子的男人结婚(男人没买房子的原因包括:第一,可能暂时男人经济实力不允许;第二,可能男人经济实力允许,但是夫妻俩认为有一套房子住着,没必要买第二套房子占用资金,而把资金用在提高日常生活质量或者其他投资上。)
哭泣的原因很多,可能不在于房子。在婚姻中,谁都可能哭泣。
如果婚姻和房子挂钩,我很想邪恶推理:加入因为房子你娶了我或者嫁给我,那么,当我有了更多房子,我是不是可以嫁更多或者娶更多?
如果你娶了房子或者嫁了房子,你当然会为房子哭泣;如果你嫁给了一个人,你哭泣的是一个人和一段感情。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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