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上的例题:
| 显效 | 无效 |
吸烟组 | 35 | 51 |
不吸烟组 | 13 | 4 |
为了计算两组间显效率是否有差别
用列联表(四格表)的卡方检验,结果是有显著性差异,得出的结论是两组间显效率有显著差异。
卡方检验的公式并没表明两组、显效、无效的主次关系,而是完全对等的:
那么,如果我要计算两组间无效率是否有差别,方法和结果应该是一模一样的,得出的结论是两组间无效率有显著差异(虽然说法有点牵强,)有问题吗?
是不是因为卡方检验的结果是各总体率间是否有差别,所以我还可以说(不管它有没有意义,我把效果作为分组):显效组与无效组间吸烟率有显著差异;显效组与无效组间不吸烟率有显著差异,这样说都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