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指责并不符合事实。实际情况是,如果说中国私营企业真的受到了某种经济力量的围堵,那么这股力量主要不是国企,而是境外企业。而且,以吸引外商投资,两头在外的发展方式已经显示其不可持续性,如果不加快这种发展方式转变不仅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而且使国内企业发展越来越困难。
国企与私企基本上没有形成竞争关系
国有企业经过九十年代初的破产、收购高潮和世纪之交的“改制”浪潮,已经从大部分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公有制经济在第一产业中基本消失。第二产业中,国企仅完成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的20.8%。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34%,而且主要集中在烟草(100%)、电力(88.8%)石油开采和加工(85.8%)、供水(67.8%)、黑色以及冶炼和压延(46.0%和35.1%)以及交通设备制造(43.6%。但其中品牌主要是外企的)。其他工业行业大多只占不足10%的份额。(见表一)第三产业的经营性行业中,国企基本猬缩在金融领域(上市后外资也占很大部分)。批零商业;餐饮业;宾馆业;公路客、货运输等行业中,已经看不到国企的影子。剩下的非经营性GDP是教育、卫生、科技、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所创造的。私营企业继续发展,也不能把**职能给承包了吧。
国有企业几乎退出了所有非资本密集型行业。国有经济在解放后30年中积累了大量产业资本,在资本密集型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是顺理成章的。国企与主要存在于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中的私营企业“隔行如隔山”,双方除了货币外,基本处在不同的资源要素组织和不同的市场中。所谓竞争,所谓资源和市场的占有,都是指同行业中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事情。大部分私营企业与大部分国有企业并不处在同一个行业中,怎么会出现国企挤压私企发展空间,占据私企资源了呢?我在的地方你不在,你在的地方我不在,国企和私企之间“剧烈的摩擦”[3]怎么产生的呢?
那么,是不是国企获取贷款容易,挤压了私企贷款空间,造成私企融资难呢?
私企融资难是实际情况,很多中小私营企业难以在发展中获取足够的贷款。但是将私企融资难归罪给国企则没有什么事实依据。原因很简单,2009年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9.8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只有42.6万亿元,存贷差达到17.2万亿,也就是银行有充裕放贷资金。2009年虽然各项人民币贷款增加10.5万亿,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同年存款增加13.2万亿,尚多出2.7万亿。[4]目前我国处于流动性过剩局面,并不存在银行惜贷情况。因此并不存在国企把金融机构中的资金吸收完了,挤压了私企贷款空间的事实。从直接原因看,私企难以取得贷款,主要是私企可用以抵押的资产不足,而担保公司发育畸形,[5]企业无法符合银行贷款要求造成的。这些事情与国企没有关联。
当然,我国国企的固定资产贷款率高于私企和外企。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长期负债占固定资产净值比例为46%;私企为23%;外企为26%。国企为私企的2倍,为外企的1.8倍。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1984年的“拨改贷”。按理说,既然设立企业,老板就该投资。拨改贷后,财政无论设立新企业还是对老国企更新改造都不再出资。这就造成国企贷款占固定资产比重过高的结果。其实,一个企业负债比例高对企业生存发展来说并不是好事。国企固定资产贷款比重比私企高一倍,意味着企业还贷压力也大一倍,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但是,在流动性严重过剩情况下,即使国企贷款多了,也不是造成私企贷款少的原因。
至于不少人质疑2009年中央4万亿刺激经济资金私企没有拨付给私企,只能显示出提出质疑的人完全不了解企业资金来源渠道。2008年中央作出追加4万亿投资,主要是财政出钱。这些钱从渠道上说只能拨付给国有部门而不能直接拨付给非公有制部门。这部分资金的大部分是原来国家计划项目提前拨付、提前完成用的,因为短短几个月不可能作出万亿级的投资规划。但是,这部分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中相当一部分会间接流向非公有制企业。因为项目中无论原材料、设备还是施工都会牵涉到非公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