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好!小弟最近遇到一些困惑,而且是跟自己相关的,想请教各位大侠,以下一些行为属不属于学术不端?会不会引起什么不好的后果?
1.用田野调查所得的数据发表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是在提交给调查资助方的报告基础上修改的,但是后来得知这些调查数据并没有得到资助方的授权可以公开发表;
2.硕士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采用读研期间已经发表的一篇综述,但是这篇综述在发表时我是第三作者,第一作者是一位大牛,第二作者是我的导师,但这篇论文绝大部分是由我自己独立完成的,导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3.硕士毕业论文的总体分析框架采用读研期间已经发表的一篇论文,其区别是毕业论文拟采用全国范围调查的大样本数据,而发表的论文用的是另一次调查的小样本比较,但是那篇发表的论文包括了一位第二作者(被硬加塞进来的,没办法啊),尽管完全是由我自己独立完成的。
我们的毕业论文到时候要上机检测,而且只有又一次检测机会,我怕会不会检出我抄袭(抄袭自己的论文,冤啊!)那就麻烦大了。看到很多大侠说一些学校要求毕业论文必须包含自己已发表的论文,这样上机检测的时候不会检测出抄袭么?毕竟机器不认人啊,我们很多学长学姐的论文检测时,连文献综述部分都被机器认定为抄袭,很麻烦的。
另外还有个人一点小小的困惑,就是如果我发表完一篇论文以后,发现这个研究还需要做一点小小的改进,这个改进完全是在已发表的论文成果基础上,不需要重新来写一篇新文章来论述,但是会让整个研究增色不少。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发表这个改进内容?如果直接整合到原来的文章里再发表,是不是也属于一稿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