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ncs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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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长沙师范关于博士“跳槽门”的情况说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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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zhou 发表于 2010-12-28 13:09:20
双方权衡的利益博弈吧,这年头真的是锱铢必较,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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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unboy 发表于 2010-12-28 13:13:45
我倒是相信lz,一般来说,学校是公家的,没必要过分“敲诈”个人,当然这种事情会扯皮,但一般最后各让一步,学校也就罢了。估计是*某人可能过于计较自己的私利,其实这些都是你不应该得的。锱铢必较?你其实是没有资格的。做人不可以没有道德底线,不能一切只为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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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shaohe 发表于 2010-12-28 13:24:01
sunsunboy 发表于 2010-12-28 13:13
我倒是相信lz,一般来说,学校是公家的,没必要过分“敲诈”个人,当然这种事情会扯皮,但一般最后各让一步,学校也就罢了。估计是*某人可能过于计较自己的私利,其实这些都是你不应该得的。锱铢必较?你其实是没有资格的。做人不可以没有道德底线,不能一切只为私利。
很多时候外人是不清楚内情的,所以不能单凭一面之词来判断真伪。不过有一点我不认同你,那就是“公家的学校不会敲诈个人”,不过也许真不是欺诈,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刁难”,这是人事部门的特殊权利,官老爷们不用白不用。当然,如果博士能放下身架子与他们同流合污,送上可观的礼金,则啥事儿都好办了。再者,所谓道德,个人认为还是应该同讲道德的人才能谈道德,跟没道德的人谈道德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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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52714 发表于 2010-12-28 13:42:07
路过  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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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pyx 发表于 2010-12-28 13:47:57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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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hore 发表于 2010-12-28 14:14:04
“是因为杭州某高校为他提供了比我校更优惠的约130万元的特殊待遇(安家费30万,购买经济适用房与市场价相差约100万)”
什么高校能有这样的待遇,我这个博士可一点安家费都没有,连学费都自己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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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天使- 发表于 2010-12-28 14:16:32
哎,世风日下啊
春华秋实,天道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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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f4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2-28 14:51:58
人才难留啊
不抛弃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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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wang 发表于 2010-12-28 14:58:23
怎么人大经济论坛都讨论这些了事??有问题应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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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huo001 发表于 2010-12-28 14:58:58
呵呵又是一场公关大战
山至绝顶我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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