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ncs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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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长沙师范关于博士“跳槽门”的情况说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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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jzhangbiao11 发表于 2010-12-28 20:28:08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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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huanong 发表于 2010-12-28 20:28:46
xnv 发表于 2010-12-28 09:53
双方不必太认真。

现在博士多的是,满大街都是,学校很容易捞取一麻袋,并且货真价实的多的是!学校只要对方认赔就不要追究了!

那个违约的也不必兴师动众,毕竟你违约在先。你执意要违约,按照合同规定认赔就行了,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如此道德沦丧,后面接手的高校也要谨防,有朝一日也会成为受害者。

男人有德才有才,否则不如拖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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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339 发表于 2010-12-28 20:40:25
有点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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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xizhong 发表于 2010-12-28 20:55:47
如果真如文中所言,既然是约定当然就得履行,这没啥可说的!!!象这样的学校现在真的很少,我碰到的几个学校都是撒赖不肯支付承诺的工资福利。比如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当初其一个副院长高惊生承诺我进去按副教授待遇,绩效工资600元/月,把我骗过去后就按讲师、绩效工资400元/月,至今还在跟他们纠缠;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当初承诺:大班100元/课时,小班70元/课时,结果发工资时,发现统一按70元/课时,马上辞职并讨要承诺的工资,也是纠结了很久,至今没有结果!!!我读博时,父母俱早故,自费,靠自己在外边兼职,花了近十万,真不知道这些二级学院的老板心肠怎么那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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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fengdaizou 发表于 2010-12-28 21:07:00
人与单位其实需要相互体谅,毕竟当初,单位能提供那样的待遇,真的很不错,现在找工作难度比较大了,硕士根本就不可能有那样的待遇,即使硕士工作了,一般的高校也不会给予很好的条件,现在个人调离了,肯定是工作条件更好了,那原单位的福利房确实应该退还了,留着,心理肯定过不去。另外,自己条件好了,就赶紧把原来的事情结束了,那样才能更好的开始新的工作。能和谐就和谐,实在和谐不下去了,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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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不跳舞 发表于 2010-12-28 21:19:27
呵呵。不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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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bell 发表于 2010-12-28 21:46:23
各种说法,哪个对,违约不付款反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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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i617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2-28 22:17:51
不认为学校行为存在实质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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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jin 发表于 2010-12-28 22:34:46
个人觉得无论如何要懂得并利用规则。其实读了博士又如何呢?长沙虽然是小地方,但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处,容易混日子,也容易做出成绩。到浙江也仅是一个本科学校而已,现在的本科学校,如果不是早前的本科,基本上科研是上不了档次的,也是混日子而已。我的一个博士同学,毕业后还是很高兴地回到原来的学校。领导培养你,你出头了,只要领导还在岗位,就讲点义气。一个人再强,也只有几十年。况且混得博士这一层,人基本上就定型了,中国成立几十年了,科研又有什么进展呢?个人就更不用说了。国家主席也有非常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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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jiangshui 发表于 2010-12-28 22:46:16
看过了无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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