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天涯诗客
没有问题,如果利润只是源于资本占有,那么按“不劳动者不拿钱”原则,取消利润。
但不是还有“选择行为”么?——它不是利润产生的根本原因。
我们承认资本家的“选择行为”,但言下之意无非是——“选择行为”拿的钱作为劳动收入应该没有利润那么多!搞个一次性付费也就差不多了。
请注意,利润本身虽少,但可以永续提取,这个量很惊人。
作为“选择行为”本身来说,拿的是不是有点多了?
你签了“选择合同”,让企业分期付回报,可以。
但通常没有这种契约,你选都选过人了,为什么企业还要乐此不疲的每次都送利润给你?
它不聪明,要换我,你选过人了,我就立马将你搁到一边,再也不理睬你。
我能这么做么?
有什么东西制约我不能这么做?——你手头还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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