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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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探讨] 事物的三种性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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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6 23:20:5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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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性质,按其与人的认识能力的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即与人的认识能力无特殊关系的、事物自身固有的科学性质,包括质量、氧化性和生物活性等在科学上被确定的性质,这种意义上的性质可以称之为事物的第一性质;虽基于事物自身固有的某些属性、却主要是由于认识能力的局限而被“发现”或“赋予”的俗常性质,如把不同的电磁波区分为不同的“颜色”、把运动中的各帧图画视为连贯的“生活影像”等等,这种意义上的性质可以称之为事物的第二性质;由于认识能力特别是联想和想象能力的过度使用而被赋予的人为“性质”,如月球的神秘化、杰出人物的神圣化、情爱对象的美好化等等,这种意义上的性质可以称之为事物的第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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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特殊关系 第二性质 第一性质 第一性 电磁波 特殊关系 第二性 第一性 电磁波 氧化性

沙发
1253197054 发表于 2011-5-6 23:49:29
学知识,长见识……
hello,hawaii

藤椅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41:13
1# laoxian2011
觉在(被感知的存在)、测在(被探测到的存在)和此在(此时此地此样在),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现象或表现。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4482&page=7&from^^uid=2486024

板凳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42:13
1# laoxian2011
现象与本质本身就是统一于物以及物与物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之中。只有形而上学者才会把它们区分并且绝对地对立起来。本质寓于现象之中,现象中体现本质,二者从来就没有分开过,被分开的只是你自己的思维,而不是现实。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4482&page=6&from^^uid=2486024

报纸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43:12
1# laoxian2011
现实没有现象,也没有本质,现象和本质都是思维区分出来的,也是思维统一起来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4482&page=6&from^^uid=2486024

地板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44:03
1# laoxian2011
1、佛教所讲的事实,是指当下五根所感(即感官所感觉的内容),针对感知者自身当下意识所对应的内容。如,看到天上一个月亮,水中一个月亮,当下反映在意识中是两个月亮,意识以外有几个月亮,是推理分析后的判断结论,事实不是推理的结果,是当下直接的反映,意识中的两个月亮的影像,就是当下的事实。事实与真实不同。事实与存在不存在没有关系,问事实存在不存在,如同问红色的高度是多少一样,两者没有相关性。此问题可以参考此帖:【思想与生活——我们在什么样的事实中犯了什么样的错误】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68176-1-1.html
  2、关于什么是“存在”,可以参考此帖:【哲学「存在」「物质」概念的含义……】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86618-1-1.html
  3、相即现象,即直接通过眼耳鼻舌身意,当下所感觉到的内容,而不是推理、演绎、归纳等推理后的结果,因为推理的后的结论,不是当下直观的内容,是无法证明的现象背后的内容。
  4、感觉经验,现代哲学与科学普遍以休谟的理论为依据,即分内在感觉经验与外在感觉经验,外在感觉经验,即感官所感觉的内容;内在感觉经验,即思维所能感觉到的自己个人的情绪、心情等内容。休谟承认感觉有历时性,但否定过去的感觉经验是当下的事实,因为过去了就已经不是正在发生的,是已经消失的,除非人能同时生活于当下与过去,否则过去的感觉经验必然已经只以感觉意象(思维中的记忆影像等内容)而非当下的感官所感而被确认的。佛教也否定过去的感觉经验,比休谟否定的要彻底。这个内容可以举个例子——去年吃过的大饼,在去年的当下,是有感觉经验的,但现在是去年的当下吗?如果去年的大饼是现在事实的经验,那么现在饿了,就可以通过吃去年的大饼解决问题。所以去年的大饼,在去年的当下是真实的感觉经验,但针对当下的现实,这种感觉经验已经没有了,只以影像的方式,虚假的保留于意识中,这种思维意识中的影像,根本不叫存在。因为不但没有实体性,连感官对应的感觉现象都没有。
  5、对空的表述,是比较难的,它只以否定的方式来确认:举个例子——你说杯子是存在,佛教是否定的;你说杯子不存在,佛教同样是否定的;……;不管你如何做出一个判断,佛教都以否定的方式加以否定,这种否定包括对否定自身的否定。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此帖:【佛教三乘四宗对空性(存在不存在)的理解(外境对象)】什么是【空】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76115-1-1.html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4482&page=5&from^^uid=248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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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44:55
1# laoxian2011
马克思主义看来,物是现实的与人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对象。你接触了什么,你看到了什么,你与物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体会的东西,都可以从中——反向——找到对象的东西,这是一种较认识论更为新型的过程论和关系论。当然,这还不算全部,因为这里的关系说还是一种人类中心的关系说,如果把这种关系说扩大化为整个世界的普遍的对象性的联系,那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4482&page=5&from^^uid=248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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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45:40
1# laoxian2011
感觉和知觉,或者不太精确地说经验,是认识的直接起点。一切认识,归根到底都起源于经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但是,要正确地认识和说明世界,仅仅掌握这一点是不够的。
        认识之箭,必须透过感知觉的层层帷幕,从能指(意识)达到所指(对象),从现象(此在或觉在)达到其背后的本质和规律。单纯依靠认识本身(主观的东西),既不能证明认识的正确也不能说明认识的错误(除非它明显荒谬、错漏百出),证明认识正确与否的是实践,也就是说由亿万群众在长期反复的农业、工业、科学实验和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去加以检验。——凡是在认识的指导下,指制定方案、开展实践,最终取得了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就说明认识是正确的,或者至少是有某些正确之处的,反之,就是错误的。如果一个认识,经受了实践、时间甚至历史的检验,我们就不应该继续盲目的怀疑其正确,而应该把它作为认识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或基础来加以继承和发展。
       退一万步说,何谓正确?何谓错误?何谓真理?何谓谬误?真假对错,对认识的澄明和人类自己的事业的成败可能是很重要的,对自在世界本身却可能是无关轻重的——因为人类并不能从根本上决定世界的发展进程,并不能控制世界的变化方向或趋势,至多也不过是能加快或延缓某些过程,或者二者同时起作用时就会“扭曲”或“畸化”某些过程,而世界最终仍会通过自己的固有的某些作用,抹去其中的绝大部分痕迹。
       既然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人自身的角度来看待认识的真假对错,而不去妄求其对世界的意义。具体说就是,凡是有利于认识的澄明和人类事业自身的发展而有没有明显的反证的知识,都应该承认其具有一定的正确性或合理性。而不利于认识的澄明或人类事业的发展的,则要诚恳的承认其谬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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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50:02
1# laoxian2011
客体(这个名词)虽然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但客体(即自在实在)的存在是不依赖于主体的存在和认知的。客体的存在不仅可以脱离主体,而且它本来就是存在于主体之外的。幻想一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客体,本来就是唯心主义的偏见。
小狗没有理性思维,但仍与外物相互作用;放在桌子上的重物,没有感觉,但仍与存在于其外的桌子相互作用。实践是人这种特殊物质与它物的特殊相互作用,人之外的事物的相互作用只不过是普通物质之间的普通相互作用。
交互作用即不是认识,也不是结论,而是物理过程(有时还包括化学的、生物学的相互作用过程)。真正的事实是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学的以及社会—历史性的相互作用。

10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1-5-20 09:50:22
1# laoxian2011
人是认识的主体,更是实践的主体。所谓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既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客体“烙印”主体身心的过程。实践因此成为感觉和知觉的唯一来源,因而也就成为认识的唯一来源。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但认识还会受认识的影响,亦即别人(包括前人、他人)的认识和自己的即时性意识(意识流)也会影响人的认识,从而使意识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呈现出与直接感知不同的种种形态。
       人之外的客观存在,直接而言乃是自在存在,它是流逝的和易变的(简称流变),是此时此地此样在(简称此在)、彼时彼地彼样在(简称曾在)。在实践中,与主体相互作用的客观存在(即客体),始终只是该时空中的具体此在,因而在经验中可以被证实的就只有此在。
       自在存在,如果只是此在,就只能始终是现象性存在,甚至只是被感官“捕捉”和“感知”到的、从而被感觉器官“改造”了的存在(称为觉在)。但自在存在并不仅仅是普遍和永恒流变的此在,在一定的条件时,自在存在乃是实在,即具有自实自生性的客观存在(简称实在)。比方说,此在是“水流”,实在则是“河流”,水流是始终流逝和易变的,河流则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具有相对稳定性和确定性的。
       此在可以由经验证明,实在仅仅依靠经验是无法得以证明的。实在只能靠实在来证明。而人唯一能够始终由自身掌控的实在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的身体。身体不是认识性存在,身体乃是物质性存在,是在本质上具有自身稳定性和确定性的存在,亦即实在。和物质性身体可以持续或反复相互作用的客观存在也具有实在性,可以与被身体证实具有实在性的客观存在持续或反复相互作用的存在,也应具有实在性。——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这当然是错误的,因为“我在”无需“我思”也应该是可以被证实的。但他进一步由“我在”推导、证明世界的客观存在,从认识论上看,是非常有道理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4482&page=3&from^^uid=248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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