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服务部门培养和输送法学基本理论原理掌握适度、知识面较宽、综合素质较高,能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较强执法业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能迅速适应岗位第一线工作的高等法律服务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宪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合同法、婚姻法、法律文书制作、律师、公正与仲裁。
[就业方向] 市、县法、检两院的书记员及法警、公安机关需要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司法行政机关)、法律咨询人员、律师、社会企事业单位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