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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00亩,是国家级百所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是“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并被《中国青年报》等第三方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14年获天津市“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二级学院,30个专业,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会计电算化为重点建设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30人,高职在校生8300余人。  学院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自2011年至今,学生参加国家级大赛获奖83人次,市级大赛获奖219人次。自2008年,学院已成功承办7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院参赛选手在历届大赛中均获得优异成绩。  学院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天津市新能源协会等几十家国际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提供了保障。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赢得用人单位的赞誉。  学院从2012年开始与天津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取得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合作完成师资培训、课程引进等项目,同时为学生提供了出国深造的机会。  此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培养技能强、素质高的毕业生回报社会。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学院招生网。  第八条 高职收费标准:1、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新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生·年;2、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4人间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院代码:12732(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00亩,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天津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二级学院,31个专业。与天津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在市场营销专业上开展合作。学院现有教职工近500名,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且赢得了用人单位的赞誉。学院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制造公司、天津北车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利华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行业组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环境和就业岗位。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合作完成师资培训、课程引进等项目,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实践和生活环境。此外,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培养技能强、素质高的毕业生回报社会。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纪检监督电话:022-28775857。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6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学院招生网。第八条 高职收费标准:1、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新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生·年;2、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4人间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或相近(书法等)专业联考或统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学院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对于江苏省考生,江苏省规定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规定。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3、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院的咨询电话或登陆学院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六章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学院2016年秋季高职招生工作。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tjlivtc.edu.cn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E-mail:tianjinqgzy@sina.com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邮编:300350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_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_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答:学院为学生就业广拓渠道。先后与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众多的企事业建立了专业人才输送关系;学院还与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家建立了毕业生进修和就业关系,使毕业生就业渠道由本市延伸到外省市,国内伸展到国外。用人单位对于学院超前的应用性人才培养深表欢迎。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良好的教学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实践和生活环境。  学院以"注重内涵建设,立足行业发展,服务滨海新区"为办学指导思想,走出了一条品牌建设、特色发展的办学之路。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教育部、国防科工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联合颁文命名的"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模具专业教学研究会会长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新能源及财务会计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二级学院,27个专业。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重点建设专业。建有实训室54个,多媒体教室58个,校内外实训基地百余个,各类技能考点和培训认证机构15个,可进行43个项目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学院87%以上的毕业生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岗位、起薪点都达到了毕业生的预期目标,历届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一直在96%以上。2011年独立第三方专业调查公司麦可思,针对天津市所有2010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进行调查,我院就业竞争力综合指数在全市高职院校排名第一。  学院拥有一支名师、专家领军的双师专业教学团队: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102名,2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名市级教学名师,国务院授衔、国家命名及享受政府津贴的大师、专家10名,相关专业的企业专家130名。  学院先后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院校进行交流。2011年学院成立了澳中培训中心,并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TAFE伊拉瓦拉学院签订教育合作协议,在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的同时,为学生提供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学习深造的机会。同年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共同推出一项新的国际化办学项目,即"专升硕"项目。学生在我院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可取得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在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并取得澳大利亚签证后可赴澳攻读硕士学位,帮助广大学生获得海外教育机会,拓宽了就业渠道。  自2008年起学院已连续四年成功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07年至今,在校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项的40人,获天津市技能大赛奖项的60余人,专利申报已达340项,居我市高职院校之首。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近年来,学院与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园、日本牧野机床(中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实施了以项目为载体的校企合作,不仅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实现了专业技能的有效提升和职业素质的全面发展,而且保证了学生毕业之后即可就业上岗。此外,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学院执行天津市高职升本政策,毕业生参加天津市高职升本统一考试考取后进入本科高校深造可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入驻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为契机,按照一流标准要求,勇于改革创新,以服务学生成才为宗旨,以高质量的教育回报社会。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天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tianjinqgzy@sina.com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211.81.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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