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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部颁代码:13575  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性质类别:理工院校  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08年面向全国22个省份招生,国家统招计划为18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设男女比例。  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准,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4.我院采用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且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合格考生,只有在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要求投放二志愿上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院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5.我院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即出档的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艺术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院校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并列,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spi.net或http://zs.hnspi.edu.cn)。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每年6800元,其他各专业:每年5200元;住宿费:每年700元至1000元;书籍费:每年400元(多还少补)。  五、助学措施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及多种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学金为每年8000元。  2.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每年补助800元至2500元。  3.每位学生均享有海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主副食品价格补贴。  4.学院设有特困生生活补助金,视学生的困难程度予以资助。同时还提供勤工俭学机会,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  5.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可在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571400  3.联系电话:0898-316900603169090031690688(传真)  4.招办邮箱:zsb@mail.hnspi.net(或zb0688@163.com)  5.招办网址:http://zs.hnspi.net(或http://zs.hnspi.edu.cn)  6.学院网址:http://www.hnspi.net(或http://www.hnspi.edu.cn)  八、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学院代码:13575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院2011年面向全国24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三、录取规则1.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5.我院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7.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8.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9.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协作计划录取的考生,所有待遇与其他考生相同。10.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spi.edu.cn或http://zs.hnspi.net)。四、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包装)、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其他各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700元~1000元/年;书籍费:400元/年(多退少补)。另外,今年我院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办学,面向河北、河南、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海南等7个省区招收300名考生在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就读,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办学点收费标准:学费: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专业:82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9200元/年,游戏软件、装潢艺术设计专业:9800元/年;住宿费:普通8人间1800元/年、标准8人间2200元/年、标准6人间3200元/年、普通4人间3000元/年、标准2人间4800元/年。五、资助政策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最高800元/人•年)。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人•年和2500元/人•年两个等级);学院设有爱心基金会,用于特困生生活补助,视学生的困难程度予以资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3.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4.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六、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七、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1400)2.联系电话:(0898)62936592/31690060/31690900/31690885/31690688(传真)3.QQ咨询:1196441275(学院招生办)/1285327063(软件工程系)/646367681(网络工程系)/1466650577(信息管理系)/1479029232(数码设计系)/1252670633(电子工程系)/1151635905(艺术传媒系)/1473740970(外语与旅游系)4.招办邮箱:hnrjzsb@163.com5.招办网址:http://zs.hnspi.edu.cn(或http://zs.hnspi.net)6.学院网址:http://www.hnspi.edu.cn(或http://www.hnspi.net)八、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学院代码:13575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招生计划2012年我院面向全国27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三、录取规则1.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专业建议身体条件: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2-172cm;男身高要求172-184cm;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5.我院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8.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9.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10.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spi.edu.cn或http://zs.hnspi.net)。四、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其他各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700元~1200元/年。五、奖助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800元/年)。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年和2500元/年两个等级)。3.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4.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六、鼓励政策1.新生奖学金:2012年学院(校本部)设置新生奖学金,对每省(市、自治区)第一次出档的文理科类前5%的考生给予3000元或1台手提电脑奖励。2.学生入学助学金:校本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向每位新生发放入学助学金300元或一套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七、毕业待遇学院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八、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571400)2.联系电话:0898-31690060/31690688/31690885/31690900/629365923.QQ咨询:1196441275  招办邮箱:hnrjzsb@163.com4.招办网址:http://zs.hnspi.edu.cn(或http://zs.hnspi.net)5.学院网址:http://www.hnspi.edu.cn(或http://www.hnspi.net)九、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学院代码:13575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招生计划2013年我院面向全国27省(市、自治区)招生,国家统招计划23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三、录取规则1.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装潢艺术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5.我院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8.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9.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10.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spi.edu.cn或http://zs.hnspi.net)。四、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其他各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600元~1200元/年。五、奖助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800元/年)。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年和2500元/年两个等级)。3.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4.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所在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以贷款6000元,读书期间由政府贴息。六、鼓励政策1.新生奖学金:学院设置新生奖学金,对每省(市、自治区)第一次出档的文理科类高考总分前5%的考生给予3000元或1台手提电脑奖励。2.学生入学助学金: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向每位新生发放新生助学金300元或一套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七、毕业待遇学院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八、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571400)2.联系电话:13976398815(王老师) 13976477802(黄老师)      0898-31690060/31690688/31690885/31690900/629365923.QQ咨询:1196441275  招办邮箱:hnrjzsb@163.com4.招办网址:http://zs.hnspi.edu.cn(或http://zs.hnspi.net)5.学院网址:http://www.hnspi.edu.cn(或http://www.hnspi.net)九、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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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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