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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三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广告学(本科,文理兼收)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重庆三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广告学(本科,文理兼收)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广告学与传播学理论基础及专业技能,能在新闻与广告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调查分析、市场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创意、广告设计制作、广告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广告学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传播学、广告学、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史、广告文案写作、广告经营与管理学、广告媒体研究、广告摄像、广告摄影、广告设计与制作、社会调查与分析、公共关系学、社会心理学、网络与新媒体等。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能够在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咨询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产业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广告及传播运营、策划、创意、制作、营销、市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 重庆三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重庆三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理工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是以过程装备设计为主体,过程工艺与控制技术应用为基础的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和管理工程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化工、石油、能源、轻工、环保、医药、食品、机械及劳动安全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以及工程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主要开设课程:工科大学化学、化工过程控制原理、机械设计、化工原理、压力容器设计、机械制造基础(机械原理)、过程设备设计、过程机器(过程流体机械)、过程装备制造技术。学制四年,毕业生授工学学士学位,能在机械、能源、动力、冶金、炼油、化工、石油、轻工、医药、食品、环保及劳动安全等部门,从事过程装备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以及工程科学研究,也可在工业生产中从事过程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 重庆三峡学院2006招生章程

    重庆三峡学院2006招生章程重庆三峡学院2006招生章程第一条:重庆三峡学院是重庆市属的一所含文、理、工、管、经、法、史、教等学科的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教育部代码10643,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第二条:重庆三峡学院2006年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按有关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第三条: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有关省(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第四条:体检要求我院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本省规定参加各地招办组织的师范生面试且合格,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第五条:录取原则重庆三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学院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调档比例一般可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且合格,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外一律学英语。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5.对于报考我院,符合有关省(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科成绩和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六条: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1.学院有一套完备的奖优体系,设有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生(干)等“百佳”奖、优团(干)奖、贫困地区定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新生高分奖、各类文体比赛奖、英语过级奖、科技竞赛活动奖、考研奖等)。全校奖金总额每年约360万元左右。2.贫困生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3.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院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在校外为在校学生联系家教、家政、礼仪、促销等勤工助学岗位。第七条:本章程经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第八条:本章程由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08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章程

    2008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章程  2008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代码:10643;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委;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404000);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net。  重庆三峡学院是1994年由原万县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和原万县教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三峡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现有土地1980亩(含新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92万册,电子图书84万种,仪器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教职工83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92人)。  第四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局核准为准,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入住新校区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按重庆市大学城的政策执行。  第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  第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且合格,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外一律学英语。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德、智、体等合格的情况下,文化总分上线后,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科目成绩和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各地招办组织的师范生面试且合格,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九条 学校有一套完备的奖优体系,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生、优干奖,贫困地区定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在校外为在校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 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 重庆三峡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庆三峡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代码:10643;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委;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net;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邮编:404000);新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邮编:404020)。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第二条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现有土地1980余亩,建筑面积43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105万余册,电子图书94万种,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教职工97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14人)。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三峡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局核准为准,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5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4500—9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500—10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入住新校区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物价局审核的标准执行。第五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第六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且合格,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考试的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在录取时专业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5分范围内),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3、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按综合分或专业成绩录取。4、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各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和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6、为了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对达到本省重点本科控制线录取到我校的考生,进校时根据考生意愿优先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第八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第九条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优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生、优干奖;同时有一套健全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助学金、“爱心”基金、“三雄极光”助学基金、贫困生助学贷款等。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种措施在校外广泛拓展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第十条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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