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招生专业目录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招生专业目录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序号专业方向招生导师招生类别系别1中国古代音乐史王子初研究员、陈荃有编审、吕钰秀教授统考学术型音乐学系2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戴嘉枋研究员、蒲方教授、李淑琴教授、汤琼教授3中国传统音乐周青青教授、钱茸教授、褚历副教授、吴晓萍副研究员、肖学俊教授4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杨民康研究员、和云峰(桑德诺瓦)研究员、肖学俊教授5西方音乐史余志刚教授、周耀群教授、姚亚平教授、刘经树教授6音乐美学王次

  • 2015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参考书目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2015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参考书目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专业方向参考书目名称出版社与出版时间著(编)者中国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杨荫浏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刘再生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三次修订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汪毓和编著中国现代音乐史纲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汪毓和著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刘再生著中国当代音乐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梁茂春著西方音乐史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余志刚编著西方文明中的音乐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美)保罗  亨利  朗著,顾连理、杨燕迪、张洪岛等译西方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美)唐纳德  杰  格劳特、克劳德  帕利斯卡著,余志刚译西方现代音乐西方现代音乐概述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钟子林著二十世纪音乐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美)汉森著,孟宪福译中国传统音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袁静芳主编民族器乐(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袁静芳著汉族民歌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江明

  • 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音乐学类1.主科(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2.音乐学基础理论(1)音乐作品听辨(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3.和声、作品分析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音乐文献翻译(英语)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内容应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音乐教育学1.主科(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理论与历史)(2)口试:(现场指定教材教学和现场问答)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教育史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教学录像;(本院音教系学生免)本人撰写的有关音乐教育研究的论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音乐教育1.主科(1)笔试:音乐教育理论、教学设计等(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约20分钟,素材在笔试时发放);乐器演奏等技能考查(乐器自选)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报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1课时教学录像。◆律学1.主科(1)笔试(2)口试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作曲类1.主科(1)笔试(2)口试(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2.音乐基础理论(1)作曲研究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2)配器研究方向: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3)复调研究方向: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作曲;(4)作品分析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曲;(5)和声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复调;(6)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四部和声写作及分析)、作品分析;(7)电子音乐作曲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8)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和声(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报考和声、复调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报考复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复调作品。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各两件以上),室内乐作品一件。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论文二至三篇及电子音乐作品一件。◆指挥1.主科〔指挥;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储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注:本院指挥系毕业生除指挥外,面试可适当从简。2.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5.合唱改编(仅合唱指挥)报名时须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双钢琴演奏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主科考试内容:(1)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一首;(2)视奏(交响乐双钢琴)。◆钢琴1.主科2.中、西音乐史3.和声、作品分析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或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练习曲二首;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主科考试内容:①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Chopin 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国乐曲一首。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电子管风琴1.主科(1)电子管风琴演奏(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动机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为四分钟以内)。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①演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或改编的交响乐作品一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③本人创作乐曲一首(时间为5分钟以上,需交乐谱)。注意事项:①即兴演奏采用动机或音列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有20分钟的试奏和准备时间。②除铅笔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常◆手风琴1.主科(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6)中国乐曲一首。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注意事项:①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弦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的DVD,内容同考试曲目(本院管弦系学生免)。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1)小提琴: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②奏鸣曲一首;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④自选一首音乐会小品。注:奏鸣曲与协奏曲风格须有所区别或在时代(以20世纪为分界线)上有所区别。(2)中提琴:①巴赫无伴奏组曲四、五、六中任选一首全曲;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沃尔顿协奏曲巴托克协奏曲④自选一首音乐会小品;(3)大提琴: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④协奏曲一首(自选)。(4)低音提琴: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J.S.Bach 六首无伴奏组曲H.Fryba 无伴奏组曲②完整奏鸣曲一首;③完整协奏曲一首。◆管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的DVD,内容同全部考试曲目(本院管弦系学生免)。三首考试曲目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①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打击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1)小鼓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2)定音鼓任选下列两种之一: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3)键盘打击乐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①陈钢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②田中立光:《两个乐章》;③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④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⑤《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4)组合打击乐基纳克斯《反弹》B段。◆民族器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试内容: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乐曲一首,传统乐曲三首,现代创作乐曲两首。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报名时考生应交一份书面材料,详细写明专业学习过程(注明学校、教师及学习时间)。◆声乐1.主科(含新谱视唱)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国作品(原创作品、民歌改编均可),五首外国作品。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或18世纪作品)、两首艺术歌曲、另一首任选(不得演唱外国民歌和流行歌曲),外国作品须选择三种以上不同语言原文演唱(意、德、法、西班牙、英、俄、捷克均可)。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钢琴伴奏自理。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声乐伴奏艺术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①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快速练习曲一首;②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快板乐章)一首;③抒情性乐曲一首;④现场指定演奏声乐作品(伴奏部分)一首;⑤自选声乐伴奏曲目两首:歌剧或宗教咏叹调、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各一首。◆器乐伴奏艺术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①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②巴赫复调乐曲一首;③弦乐及管乐奏鸣曲各一首;④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提琴制作1.主科(制作、乐器演奏、面试)2.综合Ⅰ(弦乐器史、材料学、提琴油漆)3.综合Ⅱ(提琴修复理论、音乐声学)◆音乐治疗学1.主科(1)笔试(音乐治疗学基础知识)(2)口试(包括回答问题以及乐器演奏和歌曲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论文一篇,(有关音乐治疗,音乐美学,音乐史或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医学均可,但不接受有关演奏演唱方法或心得体会方面的文章),并提供一个近年来所阅读的理论书籍的书目单,评委有可能在口试过程中就论文和某些书目的内容提问。◆艺术嗓音医学1.主科(1)笔试(艺术嗓音医学基础和临床)(2)口试(含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2.欧洲声乐发展史3.专业英语文献翻译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嗓音医学或声乐教学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注:报考此专业医学院校毕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临床经验并喜欢歌唱;报考此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歌唱表演经验或声乐教学经验并喜欢嗓音研究。◆音乐录音艺术1.主科(1)笔试:音乐音响基础a。简答题:乐器声学与律学、室内声学、数字音频基储MIDI通讯、软硬件录音设备基储立体声拾音技术。b。综合设计:录音技术与艺术(2)上机操作:多轨音频缩混将所给的管弦乐、室内乐或流行音乐的MIDI文件或音频分轨文件在自选的音频工作站和MIDI音源平台上进行缩混、合成输出为立体声波形文件,并将工程文件和立体声波形文件一并刻录成数据CD。(3)口试:介绍个人音乐录音学术研究成果或设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报名时须提交音乐录音作品二至三件(交响音乐类、民族管弦乐类、通俗音乐或电影音乐类作品等,立体声作品或环绕声作品均可,作品类型不可重复);有关音乐录音方面的论文一篇(5千字以上)。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乐队学院交响乐与室内乐方向一、主科考试内容1.任选一首古典后期或浪漫时期作品,(第一乐章加华彩,如有华彩);2.任选一首巴赫或莫扎特或同时期作品(第一乐章加华彩,如有华彩);3.以下提供的乐队片段目录中全部为必考曲目。其中,报考长号专业考生需演奏低音长号全部乐队片段,入学后兼学低音长号专业。▲弦乐小提琴1.理查施特劳斯:《唐璜》 (全部)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第三乐章)3.海顿:《第一百零一交响曲》(第一乐章至反复记号)中提琴1.勃拉姆斯:《海顿主题变奏曲》(全部)2.施特劳斯:《唐璜》(全部)3.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曲》(第一乐章)大提琴1.理查施特劳斯:《唐璜》(全部)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3.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第三乐章)低音提琴1.贝多芬:《第五交响曲》 (第三乐章)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第四乐章)3.莫扎特:《第三十五交响曲》(第四乐章)▲木管长笛1.贝多芬:《雷奥诺埃尔》序曲No.32.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谐谑曲)3.拉威尔:《达芙妮与克罗埃》(第二组曲独奏部分)双簧管1.勃拉姆斯:《小提琴协奏曲》(第二乐章:1-32小节)2.罗西尼:《软梯》序曲('La Scalu di Seta ')(引子)3.拉威尔:《在库普兰的墓前》(全部)单簧管1.贝多芬:《第六交响曲》(第二乐章:7-18、68-77、113-117小节)2.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谐谑曲:198-222、518-542小节)3.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天方夜谭》(第二乐章:华彩部分;第三乐章、第四乐章)巴松1.莫扎特:《费加罗的婚礼》(序曲全部)2.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引子)3.柴可夫斯基:《第四交响曲》(第二乐章)▲铜管圆号1.柴可夫斯基:《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开始独奏部分)2.肖斯塔科维奇:《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全部)3.理查施特劳斯:《蒂尔的恶作剧》(引子)小号1.马勒:《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2.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鲁什卡》(1947年版,第三部分摩尔人/the Blackamoor135-140前2小节)3.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漫步)长号1.拉威尔:《鲍莱罗》(独奏部分)2.马勒:《第三交响曲》(第一乐章)3.罗西尼:《雀贼》序曲(全部)低音长号1.瓦格纳:《女武神》(第二幕飞翔38小节-78小节)2.罗西尼:《雀贼》序曲(全部)3.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全部)▲打击乐定音鼓贝多芬:《第九交响乐》(整部交响乐内容)小军鼓里姆斯基-科萨可夫:《天方夜谭》(第三、四乐章:全部)木琴格什温:《波吉与贝丝》(引子)钢片琴杜卡斯:《小巫师》(谐谑曲)对钗柴科夫斯基:《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143-154、467-471小节)▲竖琴1.巴托克:《乐队协奏曲》(第四乐章)2.拉威尔:《小提琴独奏曲》“茨岗”(华彩乐章)3.柴可夫斯基:《胡桃夹子》“花之舞”引子(全部)二、和声、作品分析三、中、西音乐史★报考作曲类、音乐学类、指挥、声乐等各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一、报考作曲系各方向、电子音乐类、律学、指挥、专业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1.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可看谱。指挥方向须背谱。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3.肖邦练习曲(仅指挥方向)。二、报考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木卡姆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音乐录音艺术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1.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一首,可看谱。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相当于贝多芬第一、第五奏鸣曲(快板乐章)及以上程度,须背谱。三、声乐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1.大、中型乐曲一首。须背谱。2.小型乐曲一首(可用声乐伴奏一首代替)。须背谱。注: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毕业生报考原所学方向,或报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新报方向者,可免试,不计成绩。◆加试一、加试对象: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3.报考音乐教育学方向考生;4.报考视唱练耳方向考生;5.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二、加试内容:(一)音乐教育学方向: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律动、中西音乐史、钢琴即兴演奏(为歌曲和动作即兴演奏)说明:非本院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必须参加五项加试;本院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如“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音乐与动作”、“钢琴即兴演奏”四门课程修毕成绩低于80分,“中西音乐史”修毕考试未及格者均需参加加试。(二)音乐文献翻译方向:1.音乐专业的考生加试: 英文写作(命题作文)。2.外语专业考生加试:视唱(现场视唱五线谱乐曲)。(三)艺术嗓音医学方向:视唱(五线谱和简谱)。(四)其他方向:视唱练耳(加试要求详见附件四)。

  •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网 一、报考条件1.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2.应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 获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水平合格证书。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二)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本院一个专业方向。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三)考试科目:1、初试:专业主科;2、复试: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但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考试在本院(北京)进行,外地不设考点。(四)音乐教育学院、管弦系各专业及作曲系作曲专业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式改革试点,采劝专业主科考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专业方向按原方式考试)。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式改革试点的专业方向面试要求如下:1、音乐教育学院:考察考生的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钢琴能力及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掌握。2、管弦系各专业:(1)考生介绍音乐学习经历;(2) 阐述所修专业知识;(3)对在中国开始的专业学习有哪些期望。 3、作曲系作曲专业:(1)考生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 (2)说明自己对当前国际上重要作曲家有怎样的了解;(3)对于将在中国开始的学习有怎样的期许;(4)针对学生笔试或提交的作品提出相关的问题。注: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三、录取与入学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录取手续按录取通知要求办理。新生于2015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四、学习与学位授予1.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三年。2.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3.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到在外地实习一学年。4.凡课程学习合格、获得规定学分;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五、学费与住宿学费拟定为每生每年43000人民币(若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学费标准有变化,按新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留学[微博]生办公室(+8610-66413202)咨询。

  •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全国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 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8月30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考试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2、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考生可以兼报“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兼报说明。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见下表: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3年8月1日 ―9月5日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英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1.时间:8月1日8:00― 9月5日23:00 2.网址: yjs.ccom.edu.cn3.网报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9月6日 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网址: yjs.ccom.edu.cn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日期为9月2日―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打印带照片的报名表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均验原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的证明,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4.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均验原件)。5.每报考方向交费100元。9月12日―13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1.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9月18日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10月8日 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3.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到声歌系报送考试曲目并抽签。1.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3.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10月9日 加试 加试对象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10月10日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 yjs.ccom.edu.cn(公告栏)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科目的考试。 10月12日―16日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考试日程以当天公布的考试日程为准。10月22日 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 10月1日―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 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专业代码选择:135101网址:yz.chsi.com.cn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 yjs.ccom.edu.cn2014年1月 政治、外语统考;外语听力;专业复试。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 3月中旬 上网查询统考和专业复试成绩。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5月中下旬上网查询录取情况。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四、录取(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娶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统考科目成绩及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其他科目成绩不低于学院的合格分数要求;随后分系、分专业类别、按主科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龋录取总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限,各系名额分配以简章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三)一个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四)专业特别突出,考试成绩未达到分数线者可申请破格录龋(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五、报考和录取类别(一) 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 就业。(二) 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六、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 学制为三年。(二) 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在外地实习一学年。(三) 学位音乐会须完成两场,后一场须在第三学年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可以在音乐会通过后申请,亦可与后一场音乐会同时进行。(四)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七、报考费用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八、学费及住宿费(一) 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二) 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九、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