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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洛学院重点专业

        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植物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应用化学、物理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中药资源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新建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素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生物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生物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 商洛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有一套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新生单科奖学金(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联通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 2000元/生·年)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 商洛学院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具体收费按照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 商洛学院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严格录取。    4、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对艺术类考生,按文化课上线、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6、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所有专业除英语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7、商洛学院的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8、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

  • 商洛学院招生简章

        商洛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商洛学院(国标代码11396)    学院简介: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5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305人;长期聘请中科院院士侯洵、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加平、著名作家贾平凹等知名专家学者44人为学院兼职教授,聘请外籍教师4人;现有10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64个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332人,成人教育学生2000余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书。    资助政策:    学院有一套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新生单科奖学金(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联通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 2000元/生·年)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具体收费按照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    2014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浙江、广东等2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000人。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严格录取。    4、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对艺术类考生,按文化课上线、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6、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所有专业除英语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7、商洛学院的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8、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    联系电话:0914-2329405 (兼传真) 2329969     网 址:http://www.slxy.cn     电子邮件:slxyzb@163.com    校 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 编:7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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