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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依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投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

3、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

5、承认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优惠照顾政策。

6、2009年我院设置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一 批 、专科二批、 专科三批共4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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