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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泰山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泰山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第十八条学费收取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五条学院简介:我院是2004年是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举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占地981亩,建筑面积19.91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办公、运动场、实验实训、生活中心等设施完善齐全。综合生活服务中心具备购物、饮食等多种功能。建有校园网,接入了互联网。学校总资产3.5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710万元。建有数控、机加工、服装、SMT生产线、园林(园艺)、旅游、建筑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机电、园林(园艺)、建筑等校企组合新模式校内生产性基地,有SMT、数控机床、计算机、CAD、CAM、PLC、单片机等实验实训室150个,校外实习基地89个,馆藏图书40.37万册(纸质图书)。  学院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多数专业设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  学院师资队伍优良,现有教职工499人。其中专任教师380人,副教授职称以上的148人,双师型教师185人,硕士及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12人。学院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路子,积极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办学模式,实现了招生与就业的零距离衔接。毕业生严谨诚信、动手能力强、适应性广,就业率高。  学校被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职成[2002]6号),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评为全省职教先进单位,2006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07年学生公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省级标准化公寓”,2006年被评为“泰安市文明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等级。2009年被授予山东省“花园式单位”。2010年山东省高校德育评估优秀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优秀学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校代码:13861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综合院校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9号(原泰明路9号)(东开发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8628115。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我院招生计划为普通专科(高职)2750人(其中山东省2590人,河南省30人,山西省20人,河北省30人,安徽省20人,辽宁省20人,吉林省20人,黑龙江省20人,对口高职400人。)  第十八条2011年我院招生专业、学制、招生人数、学费见下表。  第十九条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03】22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条招生时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在本院学习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须持有省招生考试院认可的本科院校颁发的同类专业合格  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省定录取资格线。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录取方式与批次  1、录取方式: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1]3号)规定,我院参加山东省专科一批(艺术类专业)、专科二批(普通类、对口高职)录取。  第二十四条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3、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学院最低投档分数如有多名考生相同,按照语、数、外三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录取。  4、录取专业的确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与高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学生经录取后,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五条 我院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69、8628178)或我院网站(http://www.mtotc.com.cn)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支付邮资)。  第六章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  第二十六条我院按国家规定划拔一定比例的学费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省市政府、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七章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院规定考核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9号(原泰明路9号)(东开发区),邮编:271000  2、招生报名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69,8628178  3、传真:0538-8628114  4、网址:http://www.mtotc.com.cn  5、电子邮箱:118zsb@163.com;8628169@163.com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五条学院简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举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5年。学院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地处泰安市区,位于泰山脚下,毗邻方特欢乐世界、封禅大典旅游区。泰安北临省会济南,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京沪、京福高速公路在泰安交汇,京沪高铁、津浦铁路穿越而过。学院占地981亩,建筑面积19.91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办公、运动场、实验实训、生活中心等设施完善齐全。综合生活服务中心具备购物、饮食等多种功能。建有校园网,接入了互联网。学院总资产3.5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710万元,馆藏图书57万册(纸质图书)。建有数控、机加工、服装、SMT生产线、园林(园艺)、旅游、建筑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机电、园林(园艺)、建筑等校企组合新模式校内生产性基地,有SMT、数控机床、计算机、CAD、CAM、PLC、单片机等实验实训室150个,校外实习基地89个;中央财政重点资金支持建设专业和实训基地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院级精品课程28门;获山东省教学成果奖1项;教师主、参编教材25种,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7项,承担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48项,获国家实用技术和发明专利4项。  学院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多数专业设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  学院设9个系部、36个专业。师资队伍优良,现有教职工505人,其中专任教师376人,副教授职称以上的127人,双师型教师181人,硕士及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52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功勋教师、泰山名师10人。  学院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路子,积极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办学模式,实现了招生与就业的零距离衔接。毕业生严谨诚信、动手能力强、适应性广,就业率在98%以上。  学院被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职成[2002]6号),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评为全省职教先进单位,2006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07年学生公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省级标准化公寓”,2008年被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等级。2009年被授予山东省“花园式单位”。2010年山东省高校德育评估优秀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校代码:13861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全额事业单位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区天烛峰路281号(原泰明路9号)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五条学院简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举办。办学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5年。  学院地处泰安市区,位于泰山脚下,毗邻方特欢乐世界、封禅大典旅游区,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500余万元,馆藏图书47.5万余册,各类期刊2000种。建有校内生产实验实训场所150个,校外实训基地360个。校园内教学、办公、运动、生活、休闲等场所设施规范齐全,学生公寓接入了互联网;校园绿化、水面覆盖率高,文化氛围浓厚,是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校园。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人。其中,专任教师338人,教授、副教授105人,双师素质教师182人,硕士及在读硕士、博士152人,拔尖人才、泰山名师、首席技师23人;教师主、参编教材114种,发明专利16项,承担科研项目200项。  学院设9个系部、38个专业,在校生六千余人。建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山东省特色专业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开办“校中厂”7个、企业冠名班12个。  建校近60年来,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长、短结合,学历、培训教育并举,先后输送人才12万余名,就业率在98%以上。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文明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东省花园式单位。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校代码:13861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全额事业单位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区天烛峰路281号(原泰明路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8628140。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86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区天烛峰路281号(原泰明路9号)  学院简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第二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地处泰安市区,背依泰山观光大道—环山路,毗邻方特欢乐世界、封禅大典旅游区。泰安北接省会济南,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京沪、京福高速公路在此交汇,京沪高铁、津浦铁路穿城而过,交通便利。  学院占地6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7亿元。设8系41个专业,2014年招生30个专业。现有教职工499人,其中专任教师324人,教授、副教授12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148人,全国人大代表、省级教学名师、市级拔尖人才、功勋教师、首席技师等38人;省教学团队1个。全日制在校生4340余人。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业、省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8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院与全国4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开设订单培养班16个,开办东方驾校、育才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实体单位。国际交流合作成效显著,在校生有机会到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台湾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交流深造。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20多项荣誉称号。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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