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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本科须100分以上(含10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本科须100分以上(含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须90分以上(含90分);化学类与食品科学类专业不能色盲或色弱;地理科学专业不能色盲。
    5、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6、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7、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徽省艺术类及其他相关省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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