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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979。

  (三)学院性质: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学   制:三年。

  (五)毕业证书: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六)学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七)办学条件:我院是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设有机电工程系、机械制造系、信息工程系、生物工程系、经济贸易系、管理工程系、艺术体育系、交通工程系、人文社科系、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办高职专业36个,在校生10000多人,2007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504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藏书49.9万册,院内建有10个实训中心共89个实训室,院外拥有132个实训基地,目前已有食品生物和数控技术2个国家实训基地,4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和3门省级精品课程。校园环境优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先后被评为湖北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学校。三面临城市主干道,交通便利,视野开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对象

  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 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

  五、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费;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6000元/年。

  六、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在校期间通过申请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学院奖助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优良、表现优秀的同学进行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人数占总人数的30%)。二是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贫困的同学完成学业。三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的特困生给予专项补助和适当的学费减免。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各省招办发布录取公告;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八、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717-8853388、8853276、8853000、8853339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网        址:http://www.tgc.edu.cn       招办信箱:zsb@tg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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