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文理科类9800元/人·学年;
工科类11000元/人·学年;
艺术设计科类12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
4人间:1350元/人·学年
6人间:1100元/人·学年。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