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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南京晓庄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

  2、学校部委码:11460

  3、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

  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

  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462号(晓庄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38。

  4、办学类型: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录取规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学教育、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参照学前教育专业部颁标准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上公布。

  第四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五条 根据各省(市、区)招办提供的各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降分考生档案。具体程序为: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英语(公办)专业对进档考生的单科成绩要求在115分以上。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江苏省、浙江省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及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六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加专业总分×70%)由学校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并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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