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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设有数学系、人文系、法政系、物理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生物与地理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中国语言系、外国语言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有40个本科专业(方向)、3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理、法、工、艺术等七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969人,其中,专任教师7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4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508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03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建校51年来,学院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同志在我院检查工作时曾指出:“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特别是南疆的民族教育和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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