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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

  ⒈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1828

  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⒊学校校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向北2公里

  ⒋历史沿革:学校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郑县工业职业学校(后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3年由中南五省六所高级工业学校的电机科合并,成立了燃料工业部郑州电力学校,1994年建立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⒌学校特点:学校以电力技术类专业为主,兼有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类等专业,现设有26个专科专业,是培养电力建设、生产和管理人才的摇篮和基地。学校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的管理规范,在电力系统和职教领域中树立了优质品牌形象,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被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集团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授予“文明单位”,多次被河南省电力公司党组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多次在河南省高校行风评议考核中获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范围及专业要求

  ⒈2014年面向全国招生2150人。

  ⒉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⒊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等院校招生体检要求,电力技术类和计算机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三、录取规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一批。

  ⒊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考生。

  ⒋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⒌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各专业选考兼招科目以各省区招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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