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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06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东白云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校址设于广东省广州市。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有本科(四年制)和专科(三年制)。
第四条 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学习。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对象:
1、本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3+X”考试且成绩达到第二批B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和江苏、福建、海南、湖南、广西、江西、河南、四川、山东参加“3+X”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
2、专科层次:录取广东、湖南、福建、广西、海南参加“3+X”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办规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录取广东参加“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受限者,按我院《2006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说明执行。
第八条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九条 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优先录取。录取分数不设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条 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报专业额满,则安排相近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体育尖子,成绩(含体尖加分)达到我院出档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入学后经体育测试达到学院相关标准,给予3000元至全免学费的优惠。
第十二条 艺术设计专业兼招普通类考生。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中英合作项目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营销)、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计算机应用)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在校同时修读中英文凭,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文凭和英国HND国家高等教育文凭,可赴英国布莱福德学院学习一年,攻读本科课程,获得英国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第三章 退档原则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且不服从调剂。
第十五条 考生所报专业计划满额且不服从调剂。
第十六条 考生总分较低且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第十七条 考生没有填报我院志愿,学院有权决定退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经广东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层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2、专科层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135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3、中英合作专业:学费22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 HND一次性注册费160英镑),住宿费1500元/年。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扶困助学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第二十条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06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广东白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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