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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 12742

  三、学校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村段 2 号

  四、 邮政编码: 511450

  五、联系部门:学生处、招生办

  六、联系电话: 020-34557001 、 34557502 、 34557207 ,传 真: 020-34557502

  网 址: http://www.gdfs.edu.cn

  七 、办学性质: 公办

  八、办学层次: 专科

  九、招生对象:广东、海南、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山东等省 普高考女生和广东省高职考女生。

  十、录取原则

  1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广东生源按照广东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外省生源由本省招生办负责报送学生档案。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加分后与相同分数考生同等对待。

  3 、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所有志愿分数线上考生生源不足,经广东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4 、学院将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但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

  5 、全部专业只招女生。

  十一、专业特殊要求

  1 、学前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2 、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3 、旅游英语、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和酒店管理专业不招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考生。

  十二、奖助贷学情况

  1 . 广东省普通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中名列前 3 名的优秀新生给予一次性奖学金 5000 元,第 4-10 名的优秀新生给予一次性奖学金 2000 元;

  2 .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最高金额为 2000 元 / 年·人。另外国家每年拨专款到我校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学院每年拨专款设立助学金,用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贫困生通过课余劳动基本解决生活费问题;学院还接受社会捐赠,对特别贫困的学生予以补助。

  4 .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 6000 元。

  十三、收费标准

  我院属于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工科类、外语类专业学费 6000 元 / 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8000 元 / 学年,其他专业学费 5000 元 / 学年;学生宿舍有 6 人间和 10 人间两种,住宿费: 6 人间的学生公寓 1200 元 / 学年, 10 人间的普通宿舍 750 元 / 学年。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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