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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2808(国标) 1284(省标)

  三、学院性质:普通公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五、院 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邮编:215008

  六、学院简介: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北靠虎丘,南依运河,西临枫桥寒山寺,东隔千年古刹西园寺,坐落在经济发达、环境优雅、交通便捷的姑苏城内。学院已有101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现有教职工400多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硕士80余名,教授、副教授近百名,学院占地总面积1300多亩,图书馆、风雨操场和室内体育艺术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和影视厅、多媒体教室、实验(训)室、院内外实训基地、创业基地等设备齐全,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为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优良的条件和保障。学院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051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合作设立的职业技术鉴定点18个,国务院扶贫办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农业部苏州培训中心设在我院。学院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等多所国外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缔结的国外友好学校17所。学院积极引进日本、美国等外籍教师来院任教,定期开展国外专家、学者学术交流;先后派出200多名师生(其中学生18人)出国研修、考察、学习;接受了84名法国、荷兰、意大利学生来院研修,接待美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来访师生1300多人次。近几年,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地区助学先进集体”、“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并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七、招生计划:见附表

  八、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各专业的选测科目要求:历史、物理均可。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4、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先分数后等级)。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自带本省美术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证。

  5、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2003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我院08年各项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学费:普通类4100元/学年(其中作物生产技术2200元/学年),艺术类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学年。(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公寓1200元/学年;6人间公寓10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

  十、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十一、学年奖学金:分四个等次设置奖学金,受奖学生达40%以上。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 址:www.szai.com

  网络实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12-66098507(兼传真) 0512-653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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