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郑州华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设东西两个校区。
第三条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和经济贸易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中专部等6个教学系部,开设本、专科专业共80个(含专业方向),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医学、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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