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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和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13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邮编:030600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0354—2667008、2664076、2667926、2667812

  15535436699(张老师) 15935450960(冀老师) 13935497666(王老师)

  第十二条 学院网址:www.jzzy.sx.cn 电子信箱:jzzyzsb@163.com

  第三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纪检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及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

  第十四条 学院下设的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开展学院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组织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核。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六公开”和“六不准”,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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