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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玉兰大道9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3.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成绩无法达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无专业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报考我院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实行网上录取,以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为0551-53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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