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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 址:安徽省合肥市玉兰大道99号

  收费标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艺技术、装潢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900元/年;环境艺术设计学费收费标准为6500元/年;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录取规则 :

  1.按照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省招办规定的达线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3.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以实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生状况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无专业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报考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录取时,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6.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接受咨询和监督。

  7.统一录取结束后,计划缺额部分按省招办统一安排,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补录。

  其 他 :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政策,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努力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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