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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实施:

  1、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所在地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100%~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2、专业确定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要限定的录取条件如下:

  (1)对于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对于报考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课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院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上述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3)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省统考。

  (4)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3、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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