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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奖励资助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其中,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总分进入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且以第一志愿第一院校报考我校并进入所在二级学院前三名的新生,本校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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