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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临床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临床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临床医学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医学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对危重急症能进行初步处理的医学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可面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保健工作。毕业后,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全国医类执业资格考试。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及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眼耳鼻咽喉口腔科学、预防医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

  •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六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六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六年招生章程一、概况1、学校名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办学性质:公办3、办学类型:普通专科4、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环城东路218号,荆州市人民路10号6、邮政编码:4340207、联系部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8、联系电话:0716-8402694,8401710,8403983,84031449、传真:0716-8403983,840394810、网址:http://www.hbzyy.com二、招生专业和人数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现开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药、护理、助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十个专业,学制三年。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和口腔医学专业招收理科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进行。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录取时参考外语成绩。五、招收男女比例要求所招各专业均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工作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得报考。七、录取原则1、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录取过程中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3、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以及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4、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作弊或德、体不合格、文化课复试与高考成绩悬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八、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学费:人民币4000元/学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奖学金: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0%。九、附则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

  •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一、概况1、学校名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办学性质:公办3、办学类型:普通专科4、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201号6、邮政编码:4340207、联系部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8、联系电话:0716-8023541,8023542,80236009、传真:0716-8023500,802350410、网址:http://www.hbzyy.org二、招生专业和学制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现开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护理、助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十三个专业,学制三年。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和口腔医学专业招收理科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进行。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五、招收男女比例要求所招各专业均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工作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原则1、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3、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以及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八、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学费:人民币4000元/学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0%。九、附则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一、概况  1、学校名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学历教育  4、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201号  6、邮政编码:434020  7、联系部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8、联系电话:0716-8023541,8023542,8023600  9、传真:0716-8023500,8023504  10、网址:http://www.hbzyy.org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方向)、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护理、助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十三个专业,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招生对象:⑴、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教育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⑵、湖北省中职毕业生参加湖北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进行。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和身体健康的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工作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以及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4、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专业录取条件请参照我校网站(http://www.hbzyy.org/zjb)详细说明。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  七、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  学费:人民币4000元/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  收费标准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0%。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提供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各类奖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附则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一、概况  1、学校名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学历教育  4、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  6、邮政编码:434020  7、联系部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8、联系电话:0716-8023541,8023542,8023600  9、传真:0716-8023500,8023504  10、网址:http://zjb.hbzyy.org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现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15个普通专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招生对象:⑴、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教育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⑵、湖北省中职毕业生参加湖北省中职升高职高考,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进行。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和身体健康的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工作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以及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4、护理、助产、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录取条件请参照我校网站(http://zjb.hbzyy.org)详细说明。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  七、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  学费:人民币4000元/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0%。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提供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各类奖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附则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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