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安徽新华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安徽新华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2014485----文科三批广告学2014486----文科三批人力资源管理2014486----文科三批工商管理类2014475----文科三批工业设计2014484----文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486----文科三批物流管理2014486----文科三批数字媒体技术2014485----文科三批汉语言文学2014485----文科三批财务管理2014490----文科三批风景园林2014487----文科三批电子商务2014487----文科三批日语2014485----文科三批商务英语2014485----文科三批新闻学2014486----文科三批经济与金融2014488----文科三批市场营销2014486----文科三批英语2014485----文科三批药学2014485----文科三批工程管理2014486----文科三批金融学类2014477----文科三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4485----文科三批

  • 安徽新华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安徽新华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经济与金融2015542555526文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542553537文科三批汉语言文学2015542548537文科三批经济与金融2015542555526文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542553537文科三批汉语言文学2015542548537文科三批英语2015543552538文科三批日语2015541546538文科三批商务英语2015539547525文科三批

  • 安徽新华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录取严格按照2009年度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实施办法,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录取严格按照2009年度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录取相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省教育厅及我院网站查询。  学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1、我院开设了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市场需求的57个本、专科热门专业。2009年招收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新闻学、动画、制药工程等25个本科专业。2、学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与近千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推动校企合作的内涵建设,实现了人才无缝隙对接。因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2005年、2008年三次被省教育厅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一系列奖助贷等措施:(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5)勤工助学;(6)国家助学贷款;(7)对特困生实行其它补助。4、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新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  邮编:230088  电话:0551-5381555、5381666、5381777、5381688  传真:0551-5381678  网址:http://www.axhu.cn  E-mail:zsb@axhu.cn

  • 安徽新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安徽新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制,对进档我院的考生实行在第一专业志愿上,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录取,依次类推。  3、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于考生及时联系。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学生如想调整专业,可在入学后按学院有关规定调整。  4、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某些专业的,依据上述原则调整专业。考生体检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5872888网址:www.axhu.edu.cn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