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怎么样学院简介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依托衡阳师范学院兴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纳入国家任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衡阳市,校园占地面积431亩,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教学设施完备。学院现有3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文、理学科为重点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今年,学院将集中18个优势专业面向湖南、广东、重庆等13个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师资队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管理队伍精干。46%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60%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外籍教师和客座教授20余人。 就业情况学院毕业生以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并富有创新精神而备受用人单位青睐和好评,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研究生考取率、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就业率等指标在同类院校中居前列。2008届和2009届毕业生中有多名学生被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全国211工程重点大学录取。 济困助学学院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元化的济困助学体系。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专业排名校级优势: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省部重点:地理科学旅游管理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重点专业及分数线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本省历年录取分数线(理科)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经济学2014405理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410理科三批电子信息工程2014408理科三批地理科学2014420理科三批商务英语2014421理科三批化学2014421理科三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14416理科三批广告学2014416理科三批食品科学与工程2014416理科三批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014424理科三批数学与应用数学2014427理科三批应用心理学2014421理科三批物理学2014420理科三批旅游管理2014412理科三批法学2014410理科三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014415理科三批物流管理2014415理科三批学前教育2014415理科三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4421理科三批英语2014421理科三批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本省历年录取分数线(文科)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经济学2014481文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481文科三批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014488文科三批地理科学2014486文科三批商务英语2014485文科三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14487文科三批广告学2014483文科三批汉语言文学2014488文科三批应用心理学2014483文科三批旅游管理2014486文科三批法学2014484文科三批物流管理2014481文科三批学前教育2014482文科三批英语2014488文科三批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我院有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主要措施有: (1)提高奖助学金总额,扩大奖助面。目前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最高单项奖学金可达10000余元。 (2)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向考生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委员会)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6000元/生·年(详情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3)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安排合理的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突发灾难的学生给予临时性困难补助。 (5)争取社会捐助。学院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热心社会人士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资助。
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2014年收费标准。
五、录取原则及招生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 2.学院按文史和理工两大类招生录取,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分艺术类、体育类的按其规定录取;应、往届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3.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4.省外报考我院艺术专业的考生,我院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择优录取。 5.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按专业第一志愿录取。 6.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录取前应主动与我院联系,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7.录取名单通过我院校园网和院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 8.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录取新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 10.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