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怎么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中西医药人才为办学宗旨。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增加教育投入。扩大现有办学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下新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办出湘杏学院的特色,努力打造省内一流的公办民助独立学院。 湘杏学院位于省会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环境优美,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 湘杏学院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面向省内外招生,现有在校学生2660人。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重点专业及分数线为大家整理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5-2013,包含理科和文科以及专业分数线(招生地区:湖南),供大家参考: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理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线差录取批次2015--44240636三批2014--42338637三批201346740535055三批201247641335756三批201152843936574三批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文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线差录取批次2015--46743532三批2014--48645333三批201353048343548三批201253049847028三批201154248744344三批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4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理科】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应用心理学2014438----理科三批中西医临床医学2014449----理科三批康复治疗学2014438----理科三批药物制剂2014439----理科三批护理学2014442----理科三批制药工程2014439----理科三批中医学2014453----理科三批针灸推拿学2014449----理科三批市场营销2014439----理科三批药学2014443----理科三批中药学2014439----理科三批生物工程2014444----理科三批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4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应用心理学2014498----文科三批中西医临床医学2014510----文科三批护理学2014505----文科三批中医学2014510----文科三批针灸推拿学2014505----文科三批市场营销2014502----文科三批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此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对贫困学生按国家政策进行帮困助学和勤工助学。湖南省现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学费除应用心理学10800元/年、市场营销11000元/年、制药工程、生物工程11200元/年外,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等均为12500元/年;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5人间960元/年、6人间800元/ 年、8人间600元/年;书籍课本费等代收费用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学院各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xxxy.hnc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