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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是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教育部重新确认的全日制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学院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学院地址为浙江杭州临安市衣锦街252号,邮政编码311300。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83,浙江省代码为0101。2013年,学院将迁址诸暨办学,新校区拥有省内一流的校园和设施。      第四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浙江林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2年面向浙江等7个省份招生。在浙江省内招生,列入本科第二批次招生(艺术类专业列入艺术第二批招生)。在其他各省份的招生批次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学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院所有的专业只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九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一条  学院认可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院根据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      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文、理科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2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4.艺术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等的,参考其英语成绩。      5.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院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按办学成本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浙江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收学费,预收标准为普通文理本科专业16000元/年·人,木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四个专业17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19000元/年·人。学年末按学生实际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院网址:http://tmxy.zafu.edu.cn/。      2.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40077,63927297(传真)。

  •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重点实验室

        

  •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食宿条件

        

  •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就业状况

          天目学院毕业生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实行双向自主择业。近三年天目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都达90%以上。

  •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校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是浙江农林大学举办,与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于杭州西郊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临安市区,校园占地面积468亩,校舍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校园内古木参天,绿草如茵,环境优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浙江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学院基本设施完善,教学设备齐全,拥有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塑胶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和3600万元教学仪器设备,现有计算机、物理、经管综合实训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园林与艺术设计中心等27个实验室,拥有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149个校内外实习基地,是学习、读书的理想场所。          学院按照教育部“依托母体、相对独立、规范管理”的办学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下设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务管理部、学工部(团委)、计划财务部五个职能部门和生物环境系、工程技术系、园林艺术系、经济管理系、人文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和实验教学中心七个教学单位。          学院依托浙江农林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专业,现有29个本科专业,6个专业方向,涵盖经、法、文、理、工、农、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学院立足浙江,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6225名。          学院已建成一支德才兼备、专兼职相结合、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400余人,专职专任教师185人。在专职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达到80%,高级职称占39%;拥有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1人,浙江省“151人才”4人。          学院继承和发扬浙江农林大学的优良传统,按照“求真敬业、经世致用”的办学理念,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创业人才。实施“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通识教育,强化专业教育,实施个性教育,突出实践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设了经济管理类和园林两个创业实验班。目前,学院主持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0项,工商管理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为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生物化学》和《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为省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近几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4项国际奖项(其中国际金奖1项)、7项国家级奖项、111项省部级奖项;学生发表科研论文40篇;通过“人才立交桥”,112名学生转入浙江农林大学学习;通过省“2+2”考试,8名学生进入省内其它重点高校学习;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80余名学生到国外高校深造学习;培养毕业生近万名,就业率达92%以上,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          学院注重学风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了完善的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帮助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搭建平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设立国家奖学金、校外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天目英才奖学金、素质奖励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密切家校联系,全力推行“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学院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习期限为3-6年。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并经考核合格,颁发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士学位。          目前,学院正按照教育部“科学发展、规范管理”的要求,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培养应用型创业人才,走“创新立院、特色兴院、创业强院”的发展道路,到2020年,努力把学院建成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创业型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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