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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学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第三条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蕴涵着镜泊湖神韵的国际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其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系当时牡丹江市唯一本科建制的高等学府。学院下设经济贸易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农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会人文学院、基础部、培训部九院两部,现已形成绿色农业、动物科技、食品工程、现代制造技术、农业经济与贸易、信息工程、制药技术、财经与人文九大类专业群为主的专业发展布局,现有49个高职专业,在校生近万人。学院占地面积12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7亿元,面向全国招生。第四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第三章入学考试第八条学院各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第四章录取原则第九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第十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第十一条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第十二条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第十三条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第十四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五章新生入学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按8、6、4人间分别为600元、800元、1200元/年,预收书费600元/年;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收取。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按年发放,奖助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对特困生(须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实行援助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第十九条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邮政编码:157041招生咨询电话:0453-6402875、6402419招生网址:http://www.nyjj.net.cn招生咨询邮箱:nyjjzsb@126.com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文件精神,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今年将继续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是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第二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3年。  行政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管理。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专业咨询组,负责相关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单独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院的单独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协助学院宣传部门设计单独招生简章;  3.加强对单独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院单独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负责学院单独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实施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第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第六条报名条件及招生计划:  凡具有参加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应、往届毕业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等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2016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招生人数收费标准1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文理三年406000元/年2工程造价文理三年406000元/年3会计电算化文理三年406000元/年4会计与审计文理三年406000元/年5会计与统计核算文理三年306000元/年6兽医文理三年4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7畜牧兽医文理三年406000元/年8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文理三年306000元/年9动物防疫与检疫文理三年2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10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三年406000元/年11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三年306000元/年12数控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13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文理三年306000元/年1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三年306000元/年15新能源应用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16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1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三年606000元/年18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理三年506000元/年19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三年306000元/年20旅游管理文理三年306000元/年21物流管理文理三年306000元/年22市场营销文理三年306000元/年23酒店管理文理三年306000元/年24农业经济管理文理三年406000元/年25园艺技术文理三年4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26作物生产技术文理三年4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27生物技术及应用文理三年4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28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文理三年4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29园林技术文理三年406000元/年30水利工程文理三年406000元/年(后二年免费)31广告设计与制作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2新闻采编与制作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3应用韩语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4商务英语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5装潢艺术设计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6食品分析与检验文理三年406000元/年37营养与食品卫生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8食品加工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39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40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41软件技术文理三年406000元/年42动漫设计与制作文理三年406000元/年43电子商务文理三年406000元/年4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45生物制药技术文理三年406000元/年46药品经营与管理(执业药师)文理三年306000元/年47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48药物制剂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49中药制药技术文理三年306000元/年合计1700人第七条报名程序:  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完名后登陆我院网站(www.nyjj.net.cn),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进行选择专业。  第八条单独招生现场确认流程: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考试前两日内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  2、缴费:单独招生考务费150元/生;  3、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4、餐饮中心办理就餐手续;  5、学工处舍务科安排考生及家长住宿。  第九条考试内容及评价方式:  学院将继续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模式。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50分。  文化素质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闭卷考试,包括语文、外语两科,其中语文150分,外语100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语文和外语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  面试内容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潜在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倾向、即兴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相关基础三个方面,分值为100分。  第十条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录满为止。  2、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实考成绩和相关科目的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一条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可办理录取手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第十三条入学审查  对单独招生入学报到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考试纪律:  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办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第十六条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邮编:157041  学院网址:www.nyjj.net.cn  E-mail:nyjjzsb@126.com  咨询电话:0453-64024190453-6402875  本章程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第三条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蕴涵着镜泊湖神韵的国际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其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系当时牡丹江市唯一本科建制的高等学府。学院下设经济贸易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农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会人文学院、培训部九院一部,现已形成绿色农业、动物科技、食品工程、现代制造技术、农业经济与贸易、信息工程、制药技术、财经与人文九大专业群为主的专业发展布局,现有49个高职专业,在校生8767人。现有教职员工524人,学院占地面积1900亩,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6亿元,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入学考试  第八条学院各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第十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第十四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按8、6、4人间分别为600元、800元、1200元/年,预收书费600元/年。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按年发放,奖助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对特困生(须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实行援助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十九条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邮政编码:157041  招生咨询电话:0453-6402875、6402419  招生网址:http://www.nyjj.net.cn  招生咨询邮箱:nyjjzsb@126.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现有在校生8600人。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系当时牡丹江市唯一本科建制的高等学府。建校以来,先后被农业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授予A等一级学校、教育改革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绿色学校、省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05年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评为中国一流高职院校。享有“管理人才的摇篮、科技专家的沃土”之美誉。  优美的校园环境  学院坐落在蕴涵着镜泊湖神韵的国际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占地面积19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在灵山秀水间,教学区、生活区、实验实训区错落有致,一组组设计新颖的现代建筑与清纯自然的园林风光巧妙结合,既有整体的美感,又体现了人文精神的风韵。校园内草坪如茵,松柏成行,湖水荡漾,鸟语花香,被教育专家评价为“最适合学生读书的地方”。  先进的管理模式  学院于2004年通过了ISO9000教育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双认证工作,与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接轨。现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省制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省农村信息人才培训基地、数控机电行业人才培训基地、牡丹江传媒集团影视动画制作公司产品研发生产与人才培养基地……05年被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评为黑龙江满意放心名优学校,现已进入全国高校600强行列。  完善的教学设施  学院固定资产2亿元,教学设备精良。1000多台计算机,全部并入校园网;无线电调频广播系统、网络化闭路电视教学系统、电信宽带高速接入系统、多媒体投影语音系统等先进教学设施一应俱全;3.2万平方米的教学主楼和1.48万平方米的图书馆雄伟壮观,在建的2万平方米的实训大楼年底将竣工使用,其内部设施设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都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水平;建有各级各类实验室86个,体育设施齐备,还可开展冰雪运动和登山越野活动。    强大的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教师547人,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145人,省级学术带头人26人,中级职称教师152人,“双师型”教师116人,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教师22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78人(其中国外留学归来的教师15人)。学院经常在社会上聘请著名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确保最先进的知识和技能及时传授给学生。近年来,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600余篇,主编主审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00多部,主持和完成省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60余项,获省市级科研成果奖20余项,培育作物新品种2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  众多的专业面向  学院下设经济贸易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会人文学院、基础部、培训部等八院二部,设有农、工、文、管各类应用性短缺热门专业53个(详见专业介绍),针对性强,讲求实用,就业前景广阔,深受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青睐。  雄厚的实训条件  学院拥有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实力雄厚的产业化校内实训基地。校办药厂具有5大系列35个品种的药品生产能力;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畜牧兽医实训中心、数控机电实训中心、信息工程实训中心、财务管理实训中心、经济贸易实训中心、社会人文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训基地实力雄厚,还与周边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50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所有这些都为“零适应期”教学创造了优越条件。  多彩的校园文化  学院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建有英语协会、文学社、摄影协会、舞蹈协会等十几个学生社团,经常举办公关礼仪、应聘技能等知识讲座,定期开展业余党校、演讲赛、辩论会、技能操作、大学生艺术节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等实践活动。05年7月,我院参加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优秀组织奖,是我省唯一一所高职院校获奖单位,我院舞蹈《东方红》获省级一等奖、国家三等奖,并到人民大会堂参加汇报演出。  一流的后勤服务  学院建立了餐饮、超市、储蓄等全方位的学习生活服务设施,足不出校园即可享受超值的服务;学生公寓内配有电话、衣柜、电脑桌与宽带网线;省级标准化的食堂全部采用微机管理,饭菜花样繁多,质优价廉。卫生所与地方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了一整套卫生保健、疾病防治、快速应急机制等医防体系,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完善的生活服务使学生在一个充满温馨和谐安全的人文生态环境中度过大学生涯。  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院还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可鉴定颁发各种职业技术资格证书180多种,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者达98%以上,部分学生毕业时能拿到5-6个职业资格证书,大大增强了学生求职择业的竞争能力。学院还设有培训部,学生在读专科的同时,还可通过成人高考或参加自考兼读本科,为提高学历层次,拓宽专业领域提供了良好的空间。还可提供出国留学的机会。  实用的育人工程  学院突出“以人为本、特色兴校、德育为先、技能立业”的办学理念,通过深入开展“艰苦奋斗”“扶贫助困”“保护环境”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质朴严谨、明德正行、乐学善思、求新务实”的优良校风。专业教学以理论够用,实践为主,操作技能为重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06年到蒙牛、伊利乳业从事食品加工的毕业生,实习期间每月收入就达到1300元;在河北华润医业有限公司实习的营销专业的学生,有的已被确定为区域经理,月薪达3000多元。在农经学院,所有的学生只要能严格遵守学院育人规则,都将受到系统的职业素质教育,在迈出校门的时候,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岗位,凭本领潇洒就业,靠手艺稳拿薪酬。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现已与桂林阳朔山水旅游公司、深圳潮江春集团、北京凤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利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思物流、北京华博旅游中心、上海绿色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四海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友博药业、沈阳盛达隆医药公司、统将电子(惠阳)有限公司、则武香港集团等百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的用人协议,形成了稳定可靠的就业网络,毕业时可以有三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任其选择,确保毕业生有100%的就业机会。多年来,我院学生一直以质朴诚信、技能突出而供不应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年来我校预订毕业生。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以“诚信、勤垦、敬业、创新”为校训,坚持“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五育人方针,现已形成了仿真模拟教学,双元制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化,校企一体,产学研紧密结合,教科农工贸全面发展,与就业准入制度接轨,毕业生就业率高等特色和优势,成为省内外瞩目的职业学院,为有志青年提供了一个保障就业并充分发展自我的良好空间。尤其对于江南学子,同时还可感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诱人意境,欲在大学期间还能圆上冰雪梦,牡丹江的林海雪原当是最佳选择!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院校类型:农林类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所在地:黑龙江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办电话:左颖:139045366110453-6402419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牡丹江市)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电子邮箱:lxr990331@163.com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nyjj.net.cn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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