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省内) 一、学校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部标代码:12808 三、学院性质:普通公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五、院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邮编:215008 六、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选测科目要求:历史或物理。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4、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1.01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先分数后等级)。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院201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型收费标准不同,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普通宿舍600元/年·生。 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九、学年奖学金设置: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四等奖150元。奖励覆盖面达40%。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或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址:www.szai.edu.cn 网络实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12-660985056609850766098509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省外) 一、学校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2808 三、学院性质:普通公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五、院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邮编:215008 六、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规定的招生计划比例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院201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型收费标准不同,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普通宿舍600元/年·生。 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九、学年奖学金设置: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四等奖150元。受奖面达40%。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址:www.szai.edu.cn 网络实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12-660985056609850766098509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食品加工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主要课程】微生物学、食品化学、乳品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技术、食品机械、食品质量与安全、烘焙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技能证书】食品检验工、烘焙师、化学检验工、ISO9000/ISO22000/QS内审员等。【就业方向】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大中型食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保健品行业相关部门等单位就业,从事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企业注册认证,食品安全及营养咨询、产品营销等工作;鼓励自主创业。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食品营养与检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主要课程】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及检验技术、食品化学、食品营养与卫生、仪器分析、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技能证书】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公共营养师、ISO9000/ISO22000/QS内审员等。【就业方向】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食品药品企业等单位就业,从事食品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卫生防疫检验、产品营销等工作;鼓励自主创业。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食品质量与安全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主要课程】食品药品生产设备、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卫生、药品分析与检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与认证、食品感官评定、食品标准与法规等。【专业技能证书】食品检验工、ISO9000/ISO22000/QS内审员、公共营养师等。【就业方向】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食品药品检测机构、食品药品企业等单位就业,从事安全检验、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注册认证、食品安全及营养咨询、产品营销等工作;鼓励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