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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文秘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文秘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必备的文秘、商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外资企业、IT行业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大学语文、应用写作、商务秘书实务、组织行为学、行政管理学、财政与金融、企业会计实务、法律基础与经济法、市场营销、现代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公共关系实务、广告学、公共英语、商务秘书英语、商贸英语、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办公自动化、数据库与程序设计、社会调查原理方法、演讲与口才艺术、人际沟通与协作、形体礼仪、创造学、档案管理、普通话、求职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考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律事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律事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经济贸易和处理经济法律事务的基本技能,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公司、企业从事贸易、管理、法律顾问、营销和文秘等工作,也可以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从事有关法律实务,并能够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学理论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刑法学理论与实务、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商事法学理论与实务、国际私法、经济法、财政与金融、企业会计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基础、法律心理学、英语、应用写作与法律文书写作、演讲与口才艺术、公共关系实务、秘书实务、创造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应用、求职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考证和毕业实习等。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现有汽车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电子产品设计与工艺、电子产品营销与策划四个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学生进校一学年后再分专业方向学习,第一学期后也可转入本系其它专业学习。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电一体化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电一体化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机电一体化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机电设备的结构和控制,了解机电一体化系统的应用技术,能够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安装、调试、操作、管理、售后服务与维修的高等技术应用复合型人才。主要课程:机械制图与CAD、计算机应用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机械电子学、英语、机电设备电气控制及PLC、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液压与气动技术、检测与转换技术、数控编程与操作、SMT基础、SMT设备原理及应用等理论课程。同时开设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训、电片机实训、数控加工、SMT设备等实验实训课程。专业方向:机电控制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设备使用与维护。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06年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批准部门:国家教育部学院性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侧学历层次: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录取批次:第三批A线院校代码:12572第三条 学习地点:①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部分专业采取“2+1”的学习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珠海校区学习,第三学年在广州学习;部分专业的学生3学年均在珠海校区学习;②参加高职类(3+证书)考试的学生3学年均在珠海校区学习。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第四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普高专科的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六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院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 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依次类推。第九条 我院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档和录取。如果某专业生源不足,将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调剂录取的考生我院一般不征求考生的意见。第十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第十一条 我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均按省招生办编印的《广东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执行,各专业(含美术类)均无需另外加试。第十二条 我院执行省制定的有关照顾录取政策。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6年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2003年6月20日批复的粤价[2003]196号文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十五条  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还设立了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三项综合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创作成果奖”、“文体活动奖”、“考级考证优秀奖”、“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活动组织奖”等七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100元?1000元不等。第十六条  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学院也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金,根据不同贫困程度,分甲、乙、丙三等,助学金额为600?1200元/学年。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06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普高招生工作。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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