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费_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住宿费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1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五条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全国12781省内6263五年制大专030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警察类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新107国道交叉口向北600米路东。 第七条学院概况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一所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警察学院。学院创建于1984年,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目前,有在校生5600多人。学院设置有刑事执行、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司法警务、安全保卫、警卫、司法助理、社区矫正、警察管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警察院校,建校20多年来,为我省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法律人才,涌现出了一批英雄模范人物。其中,有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爱岗敬业模范教师”光荣称号的优秀青年教师徐坤;有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河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学生李继光等。还有一大批毕业生走上各级政法机关的领导岗位,或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近年来,学院先后被国家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文明标兵学校”和“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校训 忠诚、明法、勤学、强警 校风、教风、学风 校风:勤奋、求实、团结、刚毅。 教风:崇教、厚德、求真、躬行。 学风:尊师、勤学、自强、创新。 第八条办学特点 (一)法警并举,文武兼备 学院所有专业学生都接受较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通过规范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强化警体训练,培养良好的警察素质。我院毕业生政治法律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纪律作风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二)试点招录,强化基层 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担负起为全省县区司法局培养政法干警的任务。学院已招录3届共500余名政法干警试点班学生,学员毕业后即转为政法编公务员。我院毕业生均可参加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 (三)教育培训,双轨运行 学院同时挂河南司法行政学院牌子,一方面立足社会需要,科学设置专业,扎实进行学历教育;一方面积极承担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任务,双轨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第九条人才培养目标 适应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司法行政,服务于“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突出“法”、“警”、“技”等专业群特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法律类专业着重培养“法律精通、公正为民、服务基层”的法律实用人才;警务类专业着重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警务实用人才;技术类专业着重培养“作风正、技术精、用的上”的技能实用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371-56757668。 第四章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建有法律类、警务类、技术类3个专业群,设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司法警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刑事执行、司法信息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等9个专业,其中法律文秘设有速录方向,司法警务设有特勤特警方向和安全检查方向,劳教管理设有戒毒方向,刑事执行设有社区矫正方向,司法信息技术设有信息安全方向等6个专业方向。 第十四条2013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等8个省招生。 第十五条学院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2014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专科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00亩(新校区在龙子湖高校园区,建设进入尾声,即将入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警察管理、安全保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顾问方向)、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司法鉴定技术、社会工作(法律服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等专业。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0一四年我院共计招生2200人。其中在河南省招生2160人,学制三年,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 司法警务100人,刑事执行150人,警察管理300人,安全保卫100人,司法助理100人,法律文秘210人,法律事务300人(含对口升学100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100人,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方向)100人,法律事务(经济法律顾问方向)100人,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100人,司法鉴定技术150人,社会工作(法律服务方向)10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150人(含对口升学50人),会计100人。 二、录取规则 (一)我院只录取参加今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 (二)我院对录取数与投档数的比例要求为1:1.1。 (三)我院对省招生办投档的上线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四)各专业选考科目、外语语种、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五)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录取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 (六)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录取专业(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七)优先录取、加分投档录取和降分录取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文件执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专科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00亩(新校区在龙子湖高校园区,即将入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警察管理、安全保卫、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等专业。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0一五年我院共计招生1980人。学制三年,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 司法警务100人,刑事执行150人,警察管理300人,安全保卫100人,法律文秘230人,法律事务300人(含对口升学100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100人,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100人,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100人,司法鉴定技术15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200人(含对口升学50人),会计150人。 二、录取规则 (一)我院只录取参加今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 (二)我院对录取数与投档数的比例要求为1:1.1。 (三)我院对省招生办投档的上线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四)各专业选考科目、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五)报考我院普通高职高专批录取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 (六)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录取专业(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七)优先录取、加分投档录取和降分录取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文件执行。 三、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3300元/年,理科36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4人间10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服装费:1420元;床上用品费:500元;面试费:60元。 四、奖学、助学规定 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学生评选,各级各类获奖学生分别给予2000-8000元的奖励,奖励范围占学生总人数的20%左右;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外,学院还将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五、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以通过参加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就业。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可到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劳路3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97569163760931 网址:http://www.hnsfjy.net/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2781。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第十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我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五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五条2016年我院共计招生1980人,具体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表:专业名称学制合计普通专科对口招生合计19801880100计算机应用技术340035050信息安全与管理36060心理咨询36060会计3150150警察管理3200200国内安全保卫36060法律文秘3150150法律事务325020050刑事执行3150150行政执行36060司法警务36060社区矫正36060刑事侦查技术36060司法鉴定技术3200200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36060 第十六条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我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我院对投档的上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条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次和对口升学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也可以通过社会上应聘就业。 第二十八条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九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3760931(兼传真)、63755266、63975691 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我院没有任何分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