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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文经专业3300元/年;理工专业3600元/年;医学专业4400元/年;艺术专业5600元/年。  2.住宿费:500-800元/年。  3.书费预收500元/年,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奖助措施:  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入学。学校通过“奖、勤、助、贷”,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学院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得不同等次的成绩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  6.勤工助学。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7.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学生自付利息,每笔合同最长期限为13年。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位于中原城市群之一的河南省济源市。学院占地面积767亩,全日制在校高职生12000余人。教职工616人,专任教师468人,兼职教师106人,河南省学术带头人6个,教授、副教授13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4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150余人。  学院设有11个教学系部,27个高职专业,其中河南省教改试点专业3个,河南省“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革试点专业3个。  学院设有机械电子、计算机科学、商务与旅游、冶金化工、现代教育与信息等八大实训中心;拥有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1个河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应用化工技术实训中心和70余个标准实验实训室;建成了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54万余册。  在科学研究方面,学院师生兴办科技企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近年来,有河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河南省科技进步奖3项,国家、省级课题124项,发表科研论文1000余篇,主参编教材218部。研制开发了BZGK高压开关智能综合保护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我院学生研制的“爬竿机器人”、“站辅—站长辅助系统”等项目在河南省第五届“挑战杯”上获多项荣誉。  学院健全和完善了“奖、勤、助、免、补”等形式的困难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省政府、学院三级奖助学金,最高奖助金额可达8000元/年,资助学生比例占在校生的50%。并且开通了贫困生入学绿色通道,贫困生凭村、乡、县三级证明可无障碍入学。  在学生就业方面,学院实施“订单”培养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训模式,先后与华能沁北电厂、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河南济源钢铁公司、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企业联合办学,实行“订单”培养,与河南新飞集团、河南利达光电有限公司、河南风神轮胎有限公司等200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了长期用人协议。开辟了就业绿色通道,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首家整体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高等院校、河南省首批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两所试点高职院校之一,全国最具特色的高职院校、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  二、2009年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历层次招生对象及人数备注普通对口580201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三年大专32020只招理科590202应用电子技术理科三年大专7020只招理科580106模具设计与制造理科三年大专21010只招理科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三年大专17010只招理科590204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理科三年大专90只招理科580103数控技术理科三年大专210只招理科58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理科三年大专90只招理科620405电子商务文科三年大专10020文理兼招620303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三年大专135文理兼招620204会计电算化文科三年大专30020文理兼招640101旅游管理文科三年大专15020文理兼招620401市场营销文科三年大专90文理兼招660112文秘文科三年大专8010文理兼招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理科三年大专7020文理兼招590106计算机信息管理理科三年大专7020文理兼招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理科三年大专7020文理兼招590103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理科三年大专7020文理兼招590108软件技术理科三年大专90文理兼招620305国际商务文科三年大专100文理兼招(中外合作办学)5902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方向)理科三年大专100文理兼招(中外合作办学)550102冶金技术理科三年大专250文理兼招530201应用化工技术理科三年大专18020文理兼招530208工业分析与检验理科三年大专90只招理科670202音乐表演艺术三年大专6020文理兼招670106装潢艺术设计艺术三年大专12510文理兼招56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理科三年大专90文理兼招  三、招生范围及毕业生待遇  经教育部批准,09年我院面向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江苏、江西、海南、云南、贵州21个省(区)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毕业证书。  四、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数量不足,可依次从其它志愿录取。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革命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五、助学措施  本着“决不让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按时入学,入学后,学院坚持“奖、勤、助、贷、补”五字方针,通过建立贫困生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贷款:贫困生可按国家政策和学院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5000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不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20%。学院由学生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管理等工作。  2、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学年。  ②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学年,奖励比例5%;二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奖励比例10%;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奖励比例15%。  ③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  ④学院特困生生活费补助:一等每生每年补助300元,二等每生每年补助200元,三等每生每年补助100元。  3、勤工助学:学院提供护校、修缮、校园绿化等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机会,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文经专业3300元/年,理工专业3600元/年,艺术专业50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11000元/年。  2、住宿费:400-800元/年。  七、招生结果公布方式  招生结束后,学院将在网上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网址:http://www.jyvtc.com  学院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咨询电话:0391-6611068、6621083  传真:0391-6621035  学院部标代码:12768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学院概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传说中愚公移山故事发祥地河南省济源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与中国济源篮球城、文化城、世纪广场毗邻,功能齐全,资源共享。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绿树成荫,花草繁茂,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有16个教学系部,39个高职专业,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26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000多人。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菲律宾崇德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并同多所国际知名学府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办学条件良好,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00万元;拥有162个实验实训室,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藏图书76万册。  学院积极实施质量立校工程,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工学结合发展道路,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目前,学院拥有河南省特色专业3个、河南省示范专业5个、河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河南省“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革试点专业3个。建成国家级精品教材1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0人,专任教师480余人,教授、副教授114人,博士、硕士18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35人。  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年来积极实施“订单”培养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训模式,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两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2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辽宁、吉林、山西、安徽、陕西、甘肃、新疆、内蒙古、吉林、云南、海南、宁夏等14个省份招生。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2年高考的考生。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文经专业3300元/年;理工专业3600元/年;医学专业4400元/年;艺术专业50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8800元/年、会计、国际商务专业9600元/年。  2、住宿费:500-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奖助措施:  本着“决不让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按时入学,入学后,学院坚持“奖、勤、助、贷、补”五字方针,通过建立贫困生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一)、“四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  奖励面占在校生的10%左右。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4、单项奖学金。  根据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得不同等次的成绩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  (二)、“四助”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20%,每生每年最高可贷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支付,毕业后三年内还清本金。  学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  3、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置近200个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4、贫困资助  学院将为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661106866210836621089  传真:(0391)6621035  地址:济源市学苑路2号  邮编:454650  信访电话:0391-6631922  网址:http://www.jyvtc.com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学院概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传说中愚公移山故事发祥地河南省济源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与中国济源篮球城、文化城、世纪广场毗邻,功能齐全,资源共享。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绿树成荫,花草繁茂,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有16个教学系部,42个高职专业,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26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000多人。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菲律宾崇德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并同多所国际知名学府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办学条件良好,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拥有162个实验实训室,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藏图书80万册。  学院积极实施质量立校工程,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工学结合发展道路,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目前,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河南省特色专业3个、河南省示范专业5个、河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河南省“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革试点专业3个。建成国家级精品教材1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0人,教授、副教授116人,博士、硕士18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35人。  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年来积极实施“订单”培养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训模式,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两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3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江苏、陕西、甘肃、新疆、内蒙古、云南、海南、青海等12个省份招生。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高考的考生。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文经专业3300元/年;理工专业3600元/年;医学专业4400元/年;艺术专业5200-56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9600元/年。  2、住宿费:500-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奖助措施:  本着“决不让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按时入学,入学后,学院坚持“奖、勤、助、贷、补”五字方针,通过建立贫困生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一)、“四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  奖励面占在校生的10%左右。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4、单项奖学金。  根据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得不同等次的成绩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  (二)、“四助”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20%,每生每年最高可贷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支付,毕业后三年内还清本金。  学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  3、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置近200个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4、贫困资助  学院将为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661106866210836621089  传  真:(0391)6621035  地址:济源市学苑路2号  邮  编:454650  信访电话:0391-6631922  网址:http://www.jyvtc.com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方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2cm-175cm,男生173cm-185cm;航空服务专业空乘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5cm,男生173cm-185cm,身体暴漏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任何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无色盲。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文经专业3300元/年;理工专业3600元/年;医学专业4400元/年;艺术专业5600元/年。  2、住宿费:500-800元/年。  3、预收书费每年500元,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奖助措施:  本着“决不让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按时入学,入学后,学院坚持“奖、勤、助、贷、补”五字方针,通过建立贫困生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一)、“四奖”  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奖励面占在校生的7%左右。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4、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得不同等次的成绩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  (二)、“四助”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20%,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支付,每笔合同期限为5年10个月。  学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  3、勤工助学。学院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4、贫困资助。学院将为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三条对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661106866210836621089  传  真:(0391)6621083  地址:济源市学苑路2号  邮  编:454650  信访电话:0391-6621022  网址:http://www.jy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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