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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  学院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14181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办学基本情况  学院位于郑州市马寨工业开发区工业路,总占地41323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共138613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59.3万元,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530人,其中专任教师340人,其中高级职称71人,省级职业教育专家2人,省级学术带头人6人,建设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结构师、造价师等资格的教师及双师素质教师65人。全日制在校生6600余人。  学院秉承“德建广厦,学筑业基”的校训,确定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就业为导向,与省内外数百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较高水平。半个世纪以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优秀人才,他们已成为河南省建筑业的中坚力量。  三、招生专业  09年共有21个招生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城镇规划、装饰艺术设计(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监理、安全技术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软件技术。  四、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当年普通高招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特殊要求。  1、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2、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3、加分、降分投档严格遵守当年招生政策。  4、尊重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在该专业计划已满情况下,对同意专业调剂的按照二、三专业志愿进行调剂。  五、收费标准  1.学校按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上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困难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进行资助。  六、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进行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各等奖学金。  2.每学年,我校按有关规定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  3.学校与银行合作为学生办理长期定额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假期为其推荐带薪实习岗位。  七、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给就业报到证。  八、联系方式  电话:0371-67718421、67874020邮编:450007  传真:0371-67427510Email:zjb@hnjs.com.cn  老校区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99号  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马寨经济技术开发区  单位: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4181。  第三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招收理工为主,部分专业文理兼收。  第四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4181。  第三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招收理工为主,部分专业文理兼收。  第四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4181。  第三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招收理工为主,部分专业文理兼收。  第四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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