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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一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六公开、六不准”的招生规定。“公平竞争、公开程序,择优录取、依法治招”,努力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选拔优秀的合格人才。第二章学院性质和校址第三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院性质为公办。第四条: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学院代码:12978。院党委书记:廖世平院长:马蜂第三章2013年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共有42个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4850人。第六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学费:艺术专业5000元/每年·生;其它各专业4000元/每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每年·生;六人间1000元/每年·生。第四章录取规定第七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或参加湖北省高职统考、技能高考、湖北省201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艺术各专业招收的学生均需参加湖北省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第八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九条: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条:我院对投档比例要求是1∶1.2。第十一条: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第十二条: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院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对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酌情处理。第十四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生医疗保险第十五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第十六条:为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院可为部分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贫困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13年7月起执行。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0咨询电话:027-87996666027-81655810传真:027-87996888学院网址:http://www.whvcse.com邮编:430205

  • 2015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一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选拔优秀的合格人才。第二章学校性质和校址第三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性质为公办。第四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学校代码:12978。党委书记:胡大平校长:马蜂第三章2015年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共有48个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4850人。第六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学费:艺术专业6500元/每年·生;其它各专业5000元/每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每年·生;五人间1000元/每年·生;六人间1000元/每年·生;为照顾困难学生,学校备有少量七人间,标准为700元/每年·生(若安装空调另加收:四人间120元/每年·生,五、六人间80元/每年·生,七人间60元/每年·生)。第四章录取规定第七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或湖北省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艺术各专业招收的艺术类学生均需参加湖北省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第八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九条:考生的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及分数确定。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条:我校对投档比例要求是1∶1.2(或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第十二条: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对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酌情处理。第十四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生医疗保险第十五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第十六条:为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为部分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贫困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15年7月起执行。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9咨询电话:027-87996666027-81655810传真:027-87996888学校网址:http://www.whvcse.com邮编:430205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依法治招”等有关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办学层次、学校性质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学校领导、校址、代码  第六条学校领导:党委书记:胡大平校长:马蜂  第七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邮编:430205  第八条学校代码:12978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专业、计划数:2016年共有47个专业向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4850人。(当年招生专业、计划数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专本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5000元/每年·生;艺术专业6500元/每年·生;其它各专业5000元/每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每年·生;五人间1000元/每年·生;六人间1000元/每年·生;学校备有七人间(数量有限),标准为700元/每年·生(空调使用费另收:四人间120元/每年·生,五、六人间80元/每年·生,七人间60元/每年·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各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或湖北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体育、艺术专业招收的体育类、艺术类学生需参加湖北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  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按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考生的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考分等因素确定。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四条我校对投档比例要求是1∶1.2(或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六条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对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生医疗保险  第十九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第二十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已由校长办公会通过,自公示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逐年修订,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9  咨询电话:027-87996666027-81655810  官方QQ:800088651  官方微信号:whvcse_zs(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  传真:027-81655810  学校网址:http://www.whvcse.com  邮编:430205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北省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评审认定的全国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地处“光谷”腹地,总占地面积1293.71亩,建筑面积40.86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5717万元,计算机5113台,实训(实验)室186间,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0余个;图书馆馆藏图书210.0327万册,其中纸质图书40.8927万册,电子图书169.14万册,学院师生可通过校园网共享清华同方、万方数据等中文数据库。  学院设有软件技术系、计算机应用工程系、机械制造工程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工程系、光电子与通信工程系、汽车运用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环境与生化工程系、基础课部等十系一部。现有教职工799人,其中专任教师449人,高级职称教师134人,双师素质教师241人。现开设专业50个(其中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楚天技能名师”设岗专业2个,武汉市重点建设专业5个),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学生近14000人。  近3年我院教师主持研究教科研市级课题46项、省部级课题32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719篇;出版专著、教材133部;2008年教科研获奖成果39项。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武汉市政府津贴专家6名,武汉市学科带头人15名,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22名,院专业带头人45名。  学院始终坚持“谋发展、重质量、出特色、上水平”,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强校之路,办学条件日趋完善,办学水平迅速提升,办学特色初步形成,人才培养质量获得企业广泛认可,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近两年新生报到率为89.39%、97.32%,毕业生就业率为91.46%、91.86%,形成了“规模大、进口旺、出口畅”的良性循环。  学院与“富士康捷达世软件”、“锐捷网络”、“楚天激光”、“中百仓储”、“长江动力”、“融达电子”等210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搭建了在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培养、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科技推广等方面紧密合作的工作平台,实施了“全方位合作式”、“分阶段介入式”、“行业嵌入式”、“结合区域经济全面合作式”等多种校企合作办学形式。  学院建有实训(实验)室186间,其中已有或正在建设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技术、激光加工车间、服装制作车间等生产性实训基地;激光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数控技术、影视动画等实训设备配置前沿、科技含量高;各系均建有仿真实训室,运用仿真虚拟工艺、虚拟实验软件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提供了反复训练的平台;  建立了120多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基本保证了学生完成直接获取工作经验及综合能力的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与“东风楚凯”、“豪申光电”、“楚天激光”等企业合作,共建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应用技术、激光加工技术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与IGA全球合作建立IGA中国零售学院,为中国的零售连锁企业培养符合IGA全球标准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学院顺应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我院建设的成果,围绕“光谷”核心圈、武汉都市圈和“1+8”城市圈,以市场为牵引,服务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接产业链,优化专业链,形成人才链。  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重构课程体系、实训体系和保障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形成“双向基地、双向订单、双向培养”(实习与培训双向基地,人才与项目双向订单,学生与员工双向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立足“光谷”,服务武汉,面向湖北,辐射全国,以人为本,厚德尚能,培养忠诚企业、胜任岗位、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牵引、以就业为导向,围绕“三圈”,服务“三业”,重构“三系”,实施“双向基地、双向订单、双向培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忠诚企业、胜任岗位、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打造创新型、开放型和就业型高等职业学院。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所在地:湖北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27-8799666681655810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关凤路特1号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电子邮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whvcse.com/nindex.asp?nid=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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