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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法规及广西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及保证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364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邮政编码:530001咨询电话:0771-3829762、3859060(兼传真)学院网址:www.gxic.net电子邮箱:gxgyxy2@163.com二、组织机构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决策,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执行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及相关省的招生工作有关规章细则,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编制本校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工作,支持地方招生主管部门完成当年招生任务。三、招生对象普通高校录取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或历届考生。中职对口录取招收广西区内应届或历届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录取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人数参见当年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专业均文理兼招,性别和民族均无限制,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我院不单独组织相应的艺术考试。五、收费标准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所需学分及收费标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我院网站相关页面。住宿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7]372号文件核定为500~820元/学年。六、录取学院录取分数线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为基准。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高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为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在确实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情况下,我院将酌情做退档处理。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考核,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标准执行。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的调剂考生,我院可不予录取。七、中职对口招生中职对口招生仅录取广西区内的应届、历届合格中职毕业生,或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中职对口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中职对口的报名方法、录取规则请参阅《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章程》。考生可浏览我院网站相关板块详细了解中职对口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填报相关入学申请材料。八、单独招生单独招生仅录取广西区内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章程、工作日程安排、测试内容、招生计划、录取方式等信息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相关板块公布。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所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根据广西的招生政策,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九、入学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逾期七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如因身体条件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专业的,按《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十、其他我院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只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习环境,其他语种考生请根据自己的外语能力决定是否报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家长、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2364  第六条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学院设有第一校区(南宁校区)、第二校区(贵港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院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院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院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市、自治区)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七条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学院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二十条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第二十一条中职对口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中职对口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中职对口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对口招生章程》。考生可浏览我院网站详细了解中职对口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填报相关入学申请材料。  第二十二条单独招生仅录取广西区内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考生可浏览我院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填报相关入学申请材料。  根据广西的招生政策,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各类收费标准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院网站相关页面。  第二十四条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0771-3851926。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829762,3859060(传真)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邮编:530001)  学院网址:www.gxic.net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GX12364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ZF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  学院创建于1956年,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校园幽雅,环境宜人。  学院占地面积1233.3亩,建筑总面积253205.37㎡,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904.52㎡。现有固定资产1.6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37万元。另外,2005年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学院获得利用西班牙ZF贷款购置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总值365.1万欧元(按现价折合人民币3066万元)。拥有纸质图书33.68万册,电子图书600GB。  学院以广西生源为主,面向全国11个省、市招生。截止2009年10月,在校生人数92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525人。专任教师401人,兼职教师236人,按教学工作量折合为154人,教师总数55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51人(不含高级讲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7%。青年专任教师20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84人,占青年教师总数的42%。目前学院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人数256人,其中193人具有“双师”素质,占75.4%。有教育部2006~2010年高职高专自动化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机械职业教育模具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其他各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人。2006年以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各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171项,其中,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和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3项,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41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项,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0项,中国教育学会课题1项,院级科研立项113项,获省级奖励的教研科研成果92项;教师编写著作和编写出版的高职类专业教材152部,其中担任教材主编47部、副主编18部,主审教材21部,参编教材63部;教师自编特色教材、实验实习指导书共154本;教师在国内外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67篇,其中被SCI收录7篇,EI收录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4篇;争取到专项科研经费30.9万元,学院资助科研经费64.57万元;获国家专利4项。  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辅。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管理科学系、汽车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社会科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化工技术类、食品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等17个专业类别的43个高职专业。有“十一五”期间广西高等学校优质专业5个(工业分析与检验、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有机化学、甘蔗制糖工业分析、高等数学、MAYA动画技术、51系列单片机及汇编编程)。拥有6个校内实训中心18个校内实训基地,共104个实验实训场所和68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  学院与北京化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沈阳化工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辽宁工业大学等联办函授成人教育,与美国半岛学院、新加坡亚太商学院、新西兰旅游观光学院、越南清化省清化市兴盛股份公司技术培训——高技中心等国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  学院为中国糖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设有科研机构“广西糖业研究发展中心”,是广西糖业教学、科研的基地之一。设有中国化学工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中国轻工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中国糖业南宁培训中心,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培训机构,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Autodesk授权培训中心,以及专门培训危险化学品产销、电工、制冷、焊接等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考试点,计算机ATA特许授权考试站,有鉴定资格的职业工种35个,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84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5人。  学院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设有广西首家大学生素质测评基地,要求学生一专多能“多证书”,在就业市场中占据先机。成立有行业指导委员会,与桂、粤、江、浙、沪等地的名优企事业单位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广阔的就业天地,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办学以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了4万余名本科、高职大专、中专毕业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学院党委多次被评为自治区经委及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连续四年获得自治区经委直属院校绩效考核“优胜杯”(该项绩效考核总共开展了四年);获得2005年度和2007年度“全区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获得“第二届、第四届中国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百强”、“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南宁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广西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771-3829762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gxgyxy2@163.com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xi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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