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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学费_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住宿费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学费_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住宿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大学城)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电话0551-3865888、3865837(传真)、3865815  网址http://www.aftvc.comEmail:aczjb@126.com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的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4.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8.专业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六、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0551-3865888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普通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的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六、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八、联系方式:0551-3865888www.aftvc.com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学城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的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六、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八、联系方式:0551-63865888网址:www.aft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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